各县(市、区)政府要根据《南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推进南平市“互联网+放管服”平台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南政办〔2018〕33号)要求,加快建成县级“互联网+放管服”平台,并与各级部门业务系统对接,支持劳动就业、社会救助、社保、户籍、教育等民生领域服务事项下沉社区(村)受理。 市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牵头,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 2018年12月底前 23 建立全市权力事项库,完善市、县、乡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目录,统一事项编码,规范事项名称、条件、材料、流程、时限等,建立事项与证照类别的对应关联,做到“同一事项、同一标准、同一编码”。 市审改办牵头,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 2018年12月底前 24 全市权力事项库与省网上办事大厅、闽政通APP、“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系统、市政府网站群、县级行政审批系统等办事系统对接互联,实现我市权力事项动态调整、智能跟踪、精准放权、全程监管。 市审改办、市数字办牵头,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 2018年12月底前 25 完成市、县两级行政审批系统与省网上办事大厅、闽政通APP以及省级人口基础信息库、企业法人信息基础库的对接,支持办事过程中共享人口、法人信息。 市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市数字办牵头,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 2018年12月底前 26 推行电子证照个人自主管理,支持个人、企业调用电子证照进行网上办事申请,并实现办事结果的网上推送。 市数字办、市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牵头,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 2018年12月底前 27 推动政务数据“一码管理”,支持以身份证和社会信用代码为索引,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共享部门涉及个人和法人的业务数据、电子证照等信息,支持公众在办事过程中,凡可通过“一号关联”的信息,不再重复提交纸质材料,实现审批服务事项“一证通办”。 市数字办、市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牵头,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 2019年6月底前 28 推行“一窗受理、集成服务”工作,实行“前台综合受理、资料网上传输、后台分类审批、综合窗口出件”的运作模式,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精简审批材料,提升办事效率。整合各部门互联网政务服务资源,形成政务服务“一张网”,推进“一窗受理”系统平台与各部门自建业务系统进行系统对接,实现“一窗受理”系统收件,部门自建业务系统办理业务,办理过程及结果信息数据回流给行政服务中心业务系统,实现群众和企业的所有审批服务事项协同服务、一网通办。 市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牵头,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 2018年12月底前 29 在村(社区)、乡镇(街道)设立综合服务窗口,推行“一窗受理”系统收件受理,部门业务系统审批,数据实时互联互通的“一窗受理”模式。 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 2018年12月底前 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