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栏每日更新教师招聘公告汇总,关注中公福建教师招聘网,还有更多2020年福建教招考试报名入口、准考证打印、备考资料、考试资讯、辅导课程及模拟试题等教师招聘相关讯息。 原标题:上杭县2020年专项公开招聘上杭一中等紧缺急需学科教师工作方案 为充实上杭一中、上杭二中年轻教师队伍,储备优质师资,增强教师队伍整体活力,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以及《中共上杭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公开招聘紧缺学科教师用编的批复》(杭编〔2020〕3号)文件精神,结合教育工作实际,现将2020年专项公开招聘上杭一中、上杭二中紧缺急需学科教师方案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人数 本次公开招聘职位为事业单位编制内工作人员职位,招聘职位10个,计划招聘人数14人。具体招聘职位详见《上杭县2020年专项公开招聘上杭一中等紧缺急需学科教师职位表》(附件)。 二、报考条件和要求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符合条件的港澳台居民在报考时不受户籍限制。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 3.具有良好的品行,热爱教育事业,有志于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作风正派,遵纪守法,无不良诚信记录。 4.具有正常履行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福建省现行的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 5.年满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即在1989年4月14 日至2002年4月 14 日期间出生)。 6.具备符合招聘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工作能力、专业、技能和其他资格条件。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①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②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③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④在各级各类公务员、事业单位公开考试中因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考生诚信档案,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⑤现役军人、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⑥未满约定服务期限的新录用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下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⑦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8.报考者在报名时不是试用期内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但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成为试用期内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取消其考试和聘用资格。 9.符合报考条件的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须征得所在单位和具有干部管理权限的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后方可应聘。 10.其他情形:现为本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含试用期内),除报考逆向转编性质的事业单位职位(如财政拨补或经费自给事业编制人员报考财政核拨事业单位职位、经费自给事业编制人员报考财政拨补事业单位职位)外,不得报考。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2020年4月 14 日—2020年4月 28日。 2.报名方式 采取网上(线上)报名方式,报考者从上杭县人民政府网站的上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务公开”栏下载中心(网址为:)下载并填写《上杭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电子版)后,发送至邮箱zjq3119@163.com,联系人:上杭一中钟老师、史老师;联系电话:0597-3842435或13605903119、18760167686 。 (二)报名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上杭一中将资格初审合格报考人员的信息送县教育局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间及有关要求另行通知。现场资格审核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以及各职位招聘条件所要求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020年应届毕业生如无法提供毕业证、学位证的,需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下载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2.国有单位正式在职人员报考的,提供相应的同意报考证明(“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可在面试前资格复审阶段提交)。 3.填写《上杭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1份,统一按A4纸格式单张打印,报考者所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保持畅通(手机号请务必填写)。 4.近期一寸同底彩色证件照片3张(1张贴《报名登记表》,1张用于制作考试准考证,1张贴体检表)。 5.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职位资格条件要求报名,并对《报名登记表》填报的报考信息和提交的相关报考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凡弄虚作假、恶意报考的,一经核实,取消报名资格。 6.报名时如考生认为确实符合报考条件而未能通过资格初审或资格审查的,可在报名结束或资格审查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向上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诉。 7.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报考人员方可参加招聘考试,由上杭县教育局统一核发考试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四、招聘程序 (一) 招聘考试 1.本次公开专项招聘考试采取面试的形式,由上杭县教育局组织实施,通过结构化面试和综合素质测试相结合的面试方式,主要测试应聘人员对教育教学的认识理解及教育教学基本专业知识,考察思维反应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教学基本功。 2.各学科职位参加面试人数超过该学科职位招聘人数的,面试合格线为60分(满分100分,下同),若相关学科职位参加面试人数未超过招聘人数的,该学科职位面试的合格线为70分;面试成绩未达相应合格线的人员,不可确定为体检、考核对象。 3.具体的面试工作方案另行制定,考试时间地点和要求等另行通知。 (二)体检 1.体检对象的确定。各学科职位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排序,按实际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如相关学科职位确定的体检对象最后1名若面试成绩相同,面试成绩相同人员加试一场面试,以加试的面试成绩高者为先确定体检对象。 2.组织体检。 ⑴体检标准按《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2018年修订)》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理。体检时间、地点和要求等由上杭县教育局另行通知。不按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为自愿放弃招考资格。 ⑵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应聘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⑶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者,自知道体检结论起7天内本人有权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⑷体检对象因怀孕等特殊原因不能进行相关体检项目检查而造成体检医院无法作出体检是否合格结论的,对其实行延期体检,招聘单位与体检对象书面约定延缓体检的最长期限(原则上不超过1年),体检对象在约定的延缓期限内可进行体检时,经本人书面申请,按上述要求进行体检;在约定的延缓期限内未进行体检的,按自愿放弃本次招聘资格处理。 ⑸进入体检的人员因体检缺席或不合格而造成招聘职位空缺的,从报考该职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上述办法确定递补人选。 (三)考察 1.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由上杭县教育局负责进行考察;如有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者,相应空缺的学科职位按上述办法递补人选。 2.上杭县教育局对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进行考察,并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和个人档案进行审核。 3.考察对象须按上杭县教育局的要求和相关规定尽快办理人事档案(或毕业生档案)接转事宜,并按要求提交考察材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