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实上杭一中、上杭二中、上杭职业中专学校年轻教师队伍,储备优质师资,增强教师队伍整体活力,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等、以及《上杭县人民政府批转县教育局等单位关于2019-2020学年中小学幼儿园(含职业中专、特殊教育)教师增补工作意见的通知》(杭政〔2019〕17号)文件精神,结合教育工作实际,现就2019年冬季专项公开招聘上杭一中、上杭二中、上杭职业中专学校紧缺急需学科教师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人数 本次公开招聘职位为事业单位编制内工作人员职位,招聘职位9个,计划招聘人数10人。具体招聘职位详见《2019年冬季专项公开招聘上杭一中等学校紧缺急需学科教师职位表》(附件)。 二、报考条件和要求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的品行,热爱教育事业,有志于从事教育教学工作。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福建省现行的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 5.年满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即在1988年10月18日至2001年10月18日期间出生)。对年龄条件另有要求的,以招聘职位所要求的年龄为准。 6.具备符合招聘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工作能力、专业、技能和其他资格条件。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①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②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③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④在各级各类公务员、事业单位公开考试中因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考生诚信档案,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⑤现役军人、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⑥未满约定服务期限的新录用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下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⑦截止2019年10月18日,我省已在编教师不在此次招聘范围。 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8.报考者在报名时不是试用期内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但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成为试用期内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取消其考试和聘用资格。 9.符合报考条件的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须征得所在单位和具有干部管理权限的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后方可报考(“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须于面试前资格复审阶段提交)。 10.其他情形:现为本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含试用期内),除报考逆向转编性质的事业单位职位(如财政拨补或经费自给事业编制人员报考财政核拨事业单位职位、经费自给事业编制人员报考财政拨补事业单位职位)外,不得报考。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2019年10月21日—2019年11月17日(正常上班时间)。 2.报名地点 (1)上杭一中、上杭二中教师职位报名地点:上杭一中校办室,联系电话:0597-3842435 、 0597-3998928、13850671663;个人简历投递邮箱:zjq3119@163.com、 lth663@163.com。 (2)上杭职业中专学校教师职位报名地点:上杭职业中专学校办公室,联系电话:0597-3830553;15206030592个人简历投递邮箱:shzzbgs@126.com (二)提供材料 应聘人员报名时必须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以及各职位招聘条件所要求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国有单位正式在职人员报考的,提供相应的同意报考证明。 3. 经上杭一中、上杭职业中专学校资格初审合格的报考人员(报考上杭一中、上杭二中相关职位的,均由上杭一中负责报名并初审),填写《上杭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1份(考生可从上杭县人民政府网站的上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务公开”栏下载中心下载,网址为:,以下统一简称上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统一按A4纸格式单张打印,报考者所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保持畅通(手机号请务必填写)。 4.近期一寸同底彩色证件照片4张(1张贴《报名登记表》,2张用于制作考试准考证,1张贴体检表)。 5.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免费师范类毕业生须提供与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签订的《师范生免费教育协议书》。 (三)报名资格审查 1.报名结束后,上杭一中、上杭职专将资格初审合格报考人员的报名材料送县教育局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报考人员方可参加招聘考试,由上杭县教育局统一核发考试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2.报名时如考生认为确实符合报考条件而未能通过资格初审或资格审查的,可在报名时间内向上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诉。 3.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职位资格条件要求报名,并对《报名登记表》填报的报考信息和提交的相关报考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凡弄虚作假、恶意报考的,一经核实,取消报名资格。 (四)加分申报 符合我省相关笔试加分政策的报考人员(主要为服务基层项目期满高校毕业生,以及符合闽人发〔2006〕10号等文件规定可享受加分政策的人员,如省级以上比赛取得优异成绩的退役运动员和部分退役士兵等),在报名时间内(即2019年10月 21日—2019年11月17日正常上班时间),由本人向上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报,逾期不予受理,视为放弃享受加分政策。报考者的所加分数计入笔试成绩。 四、招聘程序 (一) 招聘考试 1.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2.招聘考试的形式: 上杭职业中专学校各职位采取面试的形式,应聘人员直接参加面试。上杭一中、上杭二中的语文、数学、物理、地理、生物、历史学科教师职位,报考人数超过招聘人数3倍的职位,该职位应聘人员须先进行笔试,根据笔试成绩(含加分)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按相关职位招聘人数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相关职位确定的面试人选最后一名若有同分数者,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如上述职位报考人数未超过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相关职位应聘人员不进行笔试,直接参加面试。未进行笔试的应聘人员,如有加分的予以取消。 ⑴笔试(满分按100分计):由县教育局组织,采用“学科解题”的形式,即以高考考题为主要方向的学科解题。 ⑵面试(满分按100分计):主要测试应聘人员对所报考学科职位教育教学方面的认识理解及相应的基本专业知识,以及思维反应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 ⑶面试设定合格线为60分,若相关学科职位参加面试人数未超过招聘人数的,该学科职位面试的合格线为70分;面试未达相应合格线的人员,不可确定为体检、考核对象。 ⑷考试总成绩计算:参加笔试人员的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含加分)和面试成绩各占50%计算;不要求参加笔试人员的考试总成绩按面试成绩计算。 3.具体的招聘考试工作方案另行制定,考试时间地点和要求等以上杭县教育局统一核发的考试准考证为准。 (二)体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