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经研究,洛江区委报道组决定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采编记者(劳务派遣)3名。其中文字采编记者2名,摄像采编记者1名。 二、招聘条件 (一)文字采编记者 1.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和事业心强,身体健康,作风正派,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记录。 2.年龄35周岁以下(即1984年后出生);有三年以上媒体工作经验者(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即1979年后出生)。 3.取得国家教育主管部门承认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4.专业要求:中国语言文学类、新闻传播类相关专业,熟练掌握新闻采写及摄影技能,能够独立完成新闻采编工作。 (二)摄像采编记者(限男性) 1.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和事业心强,身体健康,作风正派,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记录; 2.年龄在35周岁(含)以下; 3.取得国家教育主管部门承认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4.专业要求:新闻类、影视媒体类相关专业,熟练掌握新闻采写、摄像机拍摄及Adobe Premiere、After Effects等后期编辑软件。 5.服务年限:新录用工作人员在机关最低服务年限为两年(含试用期)。 三、报名事项 1.报名时间:即时起至2019年11月8日(工作日上班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2.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填写《洛江区委报道组采编记者招聘报名登记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lj22633911@126.com。 四、招聘方式 通过面试与考核(个人的工作经历及表现)相结合。 五、薪资待遇 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由洛江区劳务派遣公司统一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工资待遇按洛江区委报道组新闻采编人员工资待遇发放暂行办法(试行)执行,实行动态管理,两年一聘,根据表现情况决定是否续聘。 六、其它事项 (1)报名人员在本次招聘过程中如有遇到与招聘有关问题,可通过电话咨询,联系人郭思婧,联系电话:0595-22633911,18606087350。 (2)本公告仅适用于本次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本单位负责解释。 中共泉州市洛江区委报道组 2019年10月23日 原标题:中共泉州市洛江区委报道组招聘采编记者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