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住建局、广州空港委国土规划和建设局,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市政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站: 现将《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质量安全动态管理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17〕2号)转发你们,请各单位结合工作实际和《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建设工程监督检查质量安全标准化指引用表的通知》(穗建质〔2017〕2617号),认真贯彻落实。 特此通知。 附件: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质量安全动态管理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17〕2号)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