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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累计供应各类保障性和政策性住房50余万套(2)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采集侠 人气: 发布时间:2020-07-30
摘要:2012年,深圳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和国家住房保障制度改革总体要求,解放思想,勇于创新,积极探索,发布《深圳市住房保障制度改革创新纲要》,形成具有深圳特色的 “多渠道、分层次、广覆盖”的新型住房保障体系

2012年,深圳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和国家住房保障制度改革总体要求,解放思想,勇于创新,积极探索,发布《深圳市住房保障制度改革创新纲要》,形成具有深圳特色的 “多渠道、分层次、广覆盖”的新型住房保障体系,实现住房保障由“解困型”向“发展型”的转变,使广大“夹心层”家庭看到了希望,增强了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凝聚力。

2013年,深圳在全国率先建立保障性住房轮候库,实行居民“诚信申报”,政府“资格后审”、“动态核查”,保障性住房“轮候分配”、“租售分配”效率大幅提高,行政管理成本明显降低,保障性住房阳光分配和以需定建机制基本形成。

2016年,深圳进一步调整优化住房制度总体设计,印发《中共深圳市委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完善人才住房制度的若干措施》,创新推出人才住房,构建人才住房和保障性住房双轨并行的住房保障体系。

2017年,深圳启动新一轮住房制度改革,于2018年8月出台《关于深化住房制度改革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供应与保障体系的意见》,按照市场商品房40%左右,人才住房、安居型商品房、公共租赁住房各占20%左右的供应结构,加快构建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4+2+2+2”住房供应和保障体系。

目前,《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和管理暂行办法》《深圳市安居型商品房建设和管理暂行办法》《深圳市人才住房建设和管理暂行办法》等3个政府规章,已经市政府审议通过,正按程序提请市委审议,并同步推进49项改革配套政策及配套工作,初步构建“1+3+N”的住房制度体系。

多主体多渠道建设筹集公共住房,快速增加住房总量

近年来持续开展大规模建房行动,加快解决市民住房问题,明确八大供应主体、探索六类(十五种)建设筹集渠道。

2016年起,大胆创新、突破土地紧约束瓶颈,通过新供应土地、产业园区配建、城市更新配建、棚户区改造、社会存量住房租购等多种渠道,建设筹集保障性住房和人才住房。至2019年,已建设筹集保障性住房和人才住房35.34万套、供应16.98万套,2020年计划建设筹集8.1万套、供应约3.2万套。“十三五”期间全市保障性住房和人才住房建设筹集总量与供应总量预计分别是“十二五”的2.4倍、1.8倍。

不断加大人才安居工作力度,最大限度激发人才创新创造创业活力

十八大以来,深圳相继出台关于人才住房的系列文件,将住房保障从户籍低收入家庭,扩大到人才群体,着力解决人才住房困难,持续改善人才居住条件,解决人才对住房的后顾之忧。

实施人才安居政策以来,全市共面向华为、腾讯、富士康等4100家企业,定向配租人才住房近7万套,惠及超过15万人。鼓励企业利用自有用地建设人才住房,共新增住房约2.2万套。同时,发放人才安居货币补贴,以“租、售、补”结合方式让越来越多人才安居乐业,不断提升城市对人才的吸引力,助力营商环境改善。

持续提升公共住房品质,促进住房领域高质量发展

在促进住房总量供需平衡的同时,深圳积极改变“保障房就是低端房”的既有观念,持续提升居住品质。

坚持高标准规划,突出产城融合、职住平衡,优化公共住房的规划布局,按照“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交付”的 要求,完善周边的交通、教育、医疗、社区服务等配套设施。

坚持高品质设计,提升公共住房建设标准,通过举办公共住房户型研究设计竞赛等活动,提升户型设计水平,细化户型面积和户内装饰装修设计指引。

坚持高水平建设,全面推广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技术,实现公共住房的绿色低碳发展。

40年住房制度改革大事记

1988年

——出台《深圳经济特区住房制度改革方案》,召开经济特区住房制度改革动员大会,公布房改方案以及九项配套细则。发布《深圳经济特区住房制度改革补充方案》。

1989年

——出台《深圳经济特区居屋发展纲要》,提出在特区建立“双轨三类多价”住房供应模式。

1990年

——发布《深圳经济特区国营企业房改指导思想与办法》,决定企业职工实行全成本房价买房。

1991年

——获得联合国人居中心授予深圳市住宅局1992年度人居荣誉奖。

1993年

——深圳市住宅局将福利房“二次分配”。

1999年

——出台《深圳市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住房制度改革若干规定》。

2003年

——出台《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住房分配货币化改革实施方案》。

2006年

——出台《深圳市住房建设规划(2006-2010)》出台,成为深圳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工作的纲领性文件。

2007年

——出台《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住房保障工作的若干意见》,确立了深圳“高、中收入家庭购买市场商品房,低收入家庭购买经济适用房和租住公共租赁住房,最低收入家庭租住廉租住房,夹心层租住周转房,高级人才、归国留学生租购高级人才和留学生公寓”的住房供应和保障体系框架。

——发布《深圳市住房保障发展规划(2006-2010)》,这是深圳市第一次专门就住房保障工作制定五年发展规划。

2008年

——出台《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深圳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暂行办法》和《深圳市廉租住房保障管理办法》等住房保障配套文件。

——出台《深圳市高层次专业人才住房解决办法(试行)》。

2009年

——《深圳市住房公积金制度改革方案》颁布实施,深圳市住房公积金制度改革全面启动。

2010年

——出台《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对保障性住房建设的规划、用地、资金、价格、准入、退出以及监管机制等作出了规范。

——出台《中共深圳市委 深圳市人民政府 关于实施人才安居工程的决定》,提出“安居型商品房”的保障类型,将广大处于“夹心层”的人才群体纳入住房保障体系,是首个相对系统的人才安居政策文件。

——出台《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暂行办法》,住房公积金制度在深圳市正式建立。

2011年

——修订并发布《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

——出台《深圳市安居型商品房建设和管理暂行办法》。

——出台《深圳市人才安居暂行办法》。

——出台《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住房公积金实施方案》,在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全面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

2012年

——出台《深圳市住房保障制度改革创新纲要》,率先在全国提出了“保障房封闭运作”“盘活存量土地和住房”“诚信申报、轮候分配、资格后审”以及“引入社会力量强化保障房管理”等创新举措。

——出台《深圳市安居型商品房轮候与配售办法》。

2013年

——根据国家要求,发布《关于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的通知》。

——出台《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与配租暂行办法》,建立公租房等轮候库。

2014年

责任编辑:采集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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