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卫生专业技术岗位。进入资格复审环节并审核通过人员,直接进入体检环节。 2.其他岗位。按照每个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同一岗位进入体检环节人员最后一名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并超出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的,以面试成绩的高低排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面试成绩也相同的,组织加试(采取面试方式进行)后,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 3.盟委组织部负责纪委监委和巡察办所属事业单位应聘人员的体检工作;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其他事业单位应聘人员的体检工作。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规定进行。应聘人员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应聘人员需要进行复检的,应在接到体检机构通知后及时进行复检。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等导致体检结果不实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八)考察。 体检通过人员进入考察环节。考察工作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组织实施。应组成考察组对应聘人员进行认真全面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工作或学习表现、个人诚信等情况以及应聘资格条件的真实性。对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九)公示与聘用。 1.对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在报名网站公示。公示期间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有反映问题人员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2.拟聘人员在本次招聘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前被其他事业单位招聘(列编招聘,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下发备案或批准文件为准)且未满试用期或在公务员考录中被新录用的(以录用主管机关下发录用备案或批准文件为准),取消其本次招聘聘用资格。 3.招聘单位与应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应聘人员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在服务期限内,不得调离、辞职或以借调名义离开聘用单位,否则按违约处理。初次就业的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聘用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和列编;试用期间或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4.聘用人员工资待遇按照聘用地区同类岗位工资标准执行。 五、纪律和监督 (一)本次招聘工作,由盟纪委监委派驻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 (二)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对工作人员和报考人员在本次招聘工作中出现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六、其他 (一)对应聘者的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何阶段及试用期间发现应聘人员与报考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相应资格。对违反规定的已聘用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 (二)本次招聘不指定复习范围和考试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三)公开招聘期间有关成绩公布、信息发布等事宜,将在锡林郭勒盟人力资源信息网上公布,请应聘人员及时登陆网站查询。 (四)咨询电话和举报电话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 0479—8223309(中共锡林郭勒盟委员会组织部) 0479—8278199(锡林郭勒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网上报名和交费技术咨询电话: 0479—8235702(锡林郭勒盟人才资源开发中心) 举报电话: 0479—8109925 附件: 1.《锡林郭勒盟2019年度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表(“项目人员”和“蒙汉兼通”岗位)》 2.《锡林郭勒盟2019年度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表(普通岗位)》 原标题:锡林郭勒盟2019年度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