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外,通过降低棚户区改造地价成本、打通项目投资回流渠道、提高土地集约利用率、协调城市更新+土地整备+棚户区改造等存量土地开发模式的关系等实现项目经济自平衡,激发市场企业参与积极性,以推动棚户区改造项目发展。 2017年9月2日。深圳市福田区华富小学。华富村居民在区各级领导的见证下签订改造协议。华富村东、西区改造项目开始签约。南都记者 赵炎雄 摄 2017年9月2日。深圳市福田区华富小学。一位华富村居民在改造协议上按下指模。南都记者 赵炎雄 摄 部门回应 细化棚改政策适用范围 完善搬迁安置补偿标准 深圳市住建局介绍,深圳早已全面启动城市更新工作,将城中村、旧住宅区、旧工业区和旧商业区均纳入可改造对象,其中老旧住宅区改造由于业主众多、产权分散等原因推进困难,改造政策亟需作出调整。2013年,国务院出台了《关于加快棚户区改造工作的意见》等文件,要求各地加快推进棚改工作。2016年深圳市委市政府以罗湖“二线插花地”改造整治为突破口,拉开了深圳棚改序幕。近年来,深圳坚持“项目实施+制度建设”双管齐下的思路,加快推进棚改工作。 初步形成“1+10”棚改政策体系 制度建设方面,深圳初步形成“1+10”棚改政策体系。秉持“先行先试”的特区精神,在推进棚改试点项目的同时,积极总结实践经验。2018年5月,市政府出台了《深圳市政府关于加强棚户区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探索总结与深圳市情相适应的棚改模式,在棚改政策的适用范围、安置补偿标准、实施模式、整体流程方面实现“四个统一”。 在此基础上,针对审批职权调整、专项规划编制、项目计划管理等方面加紧完善棚改政策法规体系,深圳相继出台了《关于棚户区改造工作职权调整的决定》《关于规范棚户区改造项目增购面积价格评估工作的通知》《深圳市棚户区改造专项规划编制技术规定(试行)》等9个文件,另有《深圳市棚户区改造专项规划容积率核算规则(试行)》正在编制过程中。初步形成了深圳“1+10”棚改政策体系。 确实存在地价偏高、经济平衡难等问题 项目实施方面,按照“开工一批,储备一批,谋划一批”积极推进。2016年至今,棚改已开工项目6个,包括罗湖“二线插花地”、景福花园,光明红坳村,宝安3839区,南山高新公寓,福田华富村;已完成计划备案的项目7个,包括福田区南华村、香蜜二村、八卦岭宿舍区,罗湖区边检二大院,盐田区沙头角梧桐路棚改项目,宝安区庆宜华苑、碧海花园;还有一批项目正在开展前期工作。 经过几年实践,深圳棚改工作也出现了一些问题,包括建议中提出的地价偏高、经济平衡难、社会企业参与积极性不高等问题。 公共住房收购规程已完成初稿 对此,深圳市住建局表示,目前正在开展《关于加强棚户区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下称《实施意见》)的修订工作,按照问题导向,重点将从细化棚改政策适用范围、完善搬迁安置补偿奖励标准、引导社会资本参与、优化项目专规编制审批以及解决棚改项目实施疑难问题五个方面进行完善。此外,对《深圳市地价测算规则》中的棚户区改造项目地价修正系数的调整工作也在推进中。 关于人才住房回购政策问题,市住建局表示,正在编制《深圳市公共住房收购操作规程》,现已完成初稿,计划近期对外征求意见。 2019年7月25日,深圳福田区南华村。南都记者 刘有志 摄 2019年7月25日,深圳福田区南华村。南都记者 刘有志 摄 细节 多维度研究棚改项目经营性功能 对完善《深圳市棚户区改造专项规划容积率核算规则(征求意见稿)》(下称《核算规则》),允许棚改项目建设商业、办公、公寓等的经营性功能用地的建议,市住建局表示,棚户区改造规划是在法定图则等指导下面向实施的规划,其主导功能应符合法定图则规划要求。棚户区改造专项规划容积率核算规则将纳入深圳容积率规划管理体系。现《核算规则》的编制工作由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牵头负责,原则上仅涉及旧住宅区改造为住宅功能的容积测算。 关于允许棚改项目建设商业、办公、公寓等的经营性功能用地的建议,市住建局将积极与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沟通,建议从满足回迁需求、完善功能配套、经济平衡等多个维度对棚户区改造项目中经营性功能的引导开展进一步研究,制定有利于推动棚户区改造的核算规则。 提出棚改地价修正系数调整初步方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