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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人民政府:支持重点企业开展有色金属产品商业收储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采集侠 人气: 发布时间:2020-04-29
摘要:云南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各州、市、县、区人民政府,省直各委、办、厅、局:现将《关于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若干措施》印发给你们

  云南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各州、市、县、区人民政府,省直各委、办、厅、局:

  现将《关于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若干措施》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此件公开发布)

  关于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若干措施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大对实体经济发展的支持力度,确保实现全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现提出以下措施。

  一、支持重点企业开展有色金属产品商业收储。按照“企业收储、银行贷款、财政补贴、市场运作、自负盈亏”的原则,对全省铜、铝、铅、锌、锡、锗、铟等重点有色金属产品进行商业收储,收储总量约为80万吨,收储时间为一年。收储所需资金由企业以产品质押方式向银行贷款。省级财政安排10亿元专项资金,对企业收储给予银行贷款部分贴息。其中,对收储锡、锗、铟的企业给予80%的贴息补助;对收储铜、电解铝、铅、锌的企业给予60%的贴息补助。(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省国资委配合)

  二、加快特色农产品加工产业园建设。聚焦生猪、肉牛、果蔬、畜禽、花卉等优势产业,按照“一个专业园区、一个主导产品、一套仓储物流”的模式,在全省范围内以园中园或区中园的形式发展10个特色农产品加工产业园,每个园区规划面积不低于2平方公里。省级财政通过发行政府专项债券等形式,筹集100亿元资金,重点支持园区基础设施、标准厂房、仓储设施、冷链物流、线上展示交易平台、检验检疫中心和园区餐饮配套建设。力争每个园区产值达20亿元以上。由省财政根据园区投资强度给予总投资额5%—10%的以奖代补资金支持。入驻园区企业可享受省级农业专业化产业园农产品加工用电价格政策。省直有关部门要在土地、环保、物流、银行信贷、项目审批、招商引资等方面开通绿色通道,并给予重点保障。(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投资促进局、人民银行昆明中心支行,各州、市人民政府配合)

  三、打响“网上南博会”品牌。推动展会由线下向线上转变,利用云计算、大数据、工业物联网等新技术,举办面向全球的网上“中国—南亚博览会暨昆明进出口商品交易会”,整合网上参展商与产品资料库数据资源,通过展会网站、展品查询系统、电子杂志、短信推广等手段加强宣传推广力度,为注册参展企业提供免费“展位”和全天候网上推介、供采对接等服务,支持“网上洽谈、线上交易”,促进参展企业成交。每个消费者可申领价值100元的电子消费券,在线上交易抵扣使用。(省商务厅牵头;省投资促进局、省财政厅配合)

  四、大力发展消费新业态。加快推广“中央厨房+餐饮配送”等服务新模式,创新“安心送”、“社区集采集送”等无接触式消费模式。鼓励50万人以上城市依托现有或新建的餐饮加工配送中心,采取原料统一采购、产品统一加工,面向机关企事业单位、中小学及高等院校等提供餐饮加工配送服务,符合条件的城市可选择影响力大、示范性强的企业进行试点,由省财政对每个试点经营主体按照投资规模给予50万—100万元的资金支持,所在地政府不低于同等标准安排配套资金,每家试点企业达到日均供2万人以上消费的餐饮加工配送能力。依托标准化农贸市场,限额以上餐饮、零售企业,大力发展“网上菜场”、“网上餐厅”、“网上超市”等数字商贸新模式新业态。鼓励实体商业通过电商直播、社交营销开启“云逛街”等新模式,繁荣居家“宅消费”。(省商务厅牵头;省市场监管局,各州、市、县、区人民政府配合)

  五、鼓励发行消费卡(券)。鼓励依托“一部手机游云南”、“一部手机云品荟”等电商平台,2020年内分期分批发放电子消费券。鼓励全省广大职工、工会会员积极消费,机关企事业单位可酌情提前发放2020年度未发放的节假日职工福利,通过购买消费券的方式一次性提前发放给本单位职工、工会会员,凭券可在全省限额以上商贸、餐饮、住宿、旅游等线下实体商户消费,并在2020年底前消费完毕。2020年节假日期间,联合中石油等企业,按省财政与企业2∶8比例分担,首期投放不低于1亿元的“彩云南”电子消费券,用于抵扣燃油费,鼓励“本地游”、“自驾游”、“包车游”。(省商务厅、省总工会牵头;省文化和旅游厅、中石油云南销售公司,各州、市、县、区人民政府配合)

  六、实行贷款企业名单制管理。对复工复产和受疫情影响但未停工停产企业,实行贷款企业名单制管理,名单由各州、市人民政府,省级行业主管部门分别审核筛选后,汇总至省发展改革委梳理确定,由省发展改革委将名单推送人民银行昆明中心支行,人民银行昆明中心支行根据名单,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企业,尤其是产业链核心企业的金融支持力度。(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人民银行昆明中心支行,各州、市人民政府配合)

  七、实行针对性授信和多渠道融资。对纳入贷款名单的企业,由云南银保监局指导各金融机构实行针对性授信,开辟特事特办、优先审批绿色通道,加快项目入库、信用评级、授信评审等内部工作流程,提升服务效率。鼓励企业首发、再融资、债券融资、并购重组和引进战略投资者,优先安排审核和注册报备。鼓励指导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新兴产业有关资产在创业板重组上市,提升企业自主融资能力。(省地方金融监管局、云南银保监局牵头;云南证监局,各金融机构配合)

  八、降低融资利率和办理费用。对纳入贷款名单的企业,由各金融机构在授权范围内给予优惠利率的贷款支持,执行同类型同等条件企业贷款的最低利率。严格落实金融机构各项减费让利措施,收取的业务办理有关费用标准降低50%。(人民银行昆明中心支行牵头;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省市场监管局、云南银保监局,各金融机构配合)

  九、加大贴息补助。对纳入贷款名单的企业,2020年内新增的1年期及以下复工复产流动性资金贷款,按照贷款利率给予50%的贴息补助,贴息利率最高不超过5%(含5%),贴息期限自贷款发放之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贴息资金由省财政、省级行业主管部门(谁推荐、谁负责)按照5∶5的比例分担。同一企业同一笔贷款,已享受国家和省贷款贴息支持的不再重复补助。(省财政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人民银行昆明中心支行配合)

责任编辑:采集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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