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劵代码
00367
集团之主要业务为物业发展、投资及买卖,酒店经营及管理,墓园发展及经营,印刷产品、床上用品、手表配件及商品之制造、销售及贸易,证券投资及买卖,融资业务以及资讯科技业务。
(A)投资物业 (i)香港干诺道中30–32号庄士大厦(拥有100%权益) 此物业为一幢商业/写字楼大厦,位于中区核心地段,毗邻港铁中环站及机场快线香港站出口。该物业土地面积约3,692平方呎,总楼面面积(「总楼面面积」)约55,367平方呎。于本年度,来自该物业之租金及其他收入约为49,600,000港元。该物业已于年内安装新电梯从而提升整体电梯系统,而大堂之进一步翻新工程亦已于2019年5月展开,并将于数月内完成。与此同时,本集团正在探讨计划对该物业之其他部份展开进一步翻新工程,以优化其外观。 (ii)九龙尖沙咀弥敦道219号庄士伦敦广场(拥有100%权益)此物业位于九龙尖沙咀之中心购物区,毗邻港铁站及广深港高速铁路香港段出口,为一幢购物及娱乐广场。该物业土地面积约9,145平方呎,总楼面面积约103,070平方呎。于本年度,来自该物业之租金及其他收入约为56,100,000港元。继广深港高速铁路香港段开通后,本集团将继续检讨及优化该物业之租户组合,务求把握该市场机遇,并在必要时展开进一步装修及升级工程。 (iii)九龙深水埗元州街165号步陞工商业大厦(拥有100%权益) 该物业为一幢商业/工业楼宇,位于港铁长沙湾站(约0.4公里)与深水埗站(约0.5公里)之间,享有便捷的交通网络。该物业土地面积约3,920平方呎,总楼面面积约47,258平方呎。于本年度,来自该物业之租金及其他收入约为7,500,000港元。该物业目前属商业(地下至3楼及12楼)及工业(4楼至11楼)用途。将该物业重建为一幢总楼面面积约35,280平方呎之商住物业的建筑图则已获屋宇署批准。经考虑现有租赁状况及现行市况后,本集团将评估进行上述重建(如有)之最佳时机。此外,本集团正在探讨研究翻新该物业之大门入口及大堂,以进一步优化其外观,从而获取更高的租金收益。 (iv)香港深水湾香岛道37号A屋(拥有100%权益) 此物业座落于深水湾之高尚住宅区,享有极致优美之海景。于本年度,来自该物业之租金及其他收入约为10,000,000港元。此物业目前正在进行内部装修工程,以作进一步升级。 (v)中国深圳市罗湖区鹏大厦1至3层(拥有100%权益) 该物业位于深圳地铁7号线洪湖站出口旁边,为一总楼面面积约5,318平方米之商业物业。该物业现具有物业卖方提供之租赁担保,担保期限自2018年11月起为期36个月,金额为每月1,800,000港元。截至结算日止,本集团已从卖方收取约7,900,000港元。同时,本集团亦正在探讨其他方案(包括出售)以变现该项投资之潜在价值。 (B)酒店及服务式公寓 (i)香港九龙红磡芜湖街83号逸?酒店(拥有100%权益) 逸?酒店座落于红磡之中心地段,位于港铁何文田站(约0.4公里)与黄埔站(约0.3公里)之间,设有388间客房,并于地下及1楼设有商舖及餐厅。年内来自酒店之收入总额约为109,200,000港元(2018年:90,500,000港元,不包括餐饮收入),当中包括客房收入98,900,000港元(2018年:83,700,000港元)以及商舖及餐厅租金收入10,300,000港元(2018年:6,800,000港元)。于回顾年度内,本集团继续推行其营运策略,积极向高利润客户群推广, 以提升酒店房价,巩固酒店品牌。因此,年内酒店之平均房价较去年同期上升约5%至约800港元,而平均入住率则上升6%至本年度约86%。酒店业务(不包括租金收入)之表现已大为改善,于本年度之未计利息、税项、折旧及摊销前之盈利为约39,900,000港元(2018年:31,600,000港元),较去年同期增加约26%。鉴于贸易战方兴未艾的负面影响及现时不明朗的经济环境,本集团将更加专注于推行各项措施以降低营运成本,同时维持效率及服务水平,藉以保持竞争力。 (ii)菲律宾宿雾宿务太平洋度假村(拥有40%权益) 宿务太平洋度假村由本集团拥有40%权益,于1992年落成,设有134间客房(包括114间酒店客房及20幢别墅)及多元化潜水活动设施。度假村位于菲律宾宿雾麦丹岛之拉普拉普市,占地约64,987平方米。于回顾年度,随着酒店客房、别墅及设施之升级翻新工程完成,以及一家新餐厅开业及一个新游泳池开放,度假村之平均房价上升约4%至约3,280菲律宾披索,而平均入住率于本年度增加6%至约80%。年内来自度假村之收入总额约为35,300,000港元(2018年:30,900,000港元),当中包括客房收入23,200,000港元(2018年:21,300,000港元)及餐饮收入12,100,000港元(2018年:9,600,000港元)。年内度假村之溢利约为11,200,000港元(2018年:8,600,000港元),而本集团摊占其中40%即约4,500,000港元(2018年:3,400,000港元),较去年同期增长约32%。由于新机场已于近期开通,飞往宿雾的国际航班增多,再加上由曼达维市通往麦丹岛的第三座大桥将于未来数年竣工,本集团拟于该度假村增设更多客房,令客房总数达至200间。 (iii)香港九龙白加士街101号珀?轩(拥有100%权益)此物业邻近港铁佐敦站,已由本集团发展为一幢楼高25层之商住大厦,包括114个配备全套傢俱之开放式住宅单位连同住客会所设施,以及设于基座(地下至2楼)之商舖。本集团仍拥有该物业18个住宅单位,乃以服务式公寓模式营运。年内来自该等服务式公寓之租金收入约为3,800,000港元。本集团相信,随着广深港高速铁路香港段开通后,该等服务式公寓的租金收益及资本价值将会进一步提升。 (iv)台湾台北市信义区逸?居(拥有100%权益) 本集团在台湾之逸?居毗邻台北市市中心,为本集团发展之住宅小区项目,包括一幢配备全套傢俱的洋房及6个服务式公寓(其中2个为复式单位),总楼面面积约20,600平方呎。大部份服务式公寓已于年内租出,而洋房之租务推广工作正在进行当中。年内源自该等服务式公寓之租金收入约为1,600,000港元。 (v)蒙古国乌兰巴托苏赫巴托尔区sáv Plaz(a前称sáv Residence)(拥有100%权益) 此项目位于市中心之使馆区内,土地面积约3,600平方米。该项目拟兴建一幢楼高19层之服务式公寓大厦,总楼面面积约19,000平方米,包括142个单位,配备会所设施连同位于地下的零售商舖,并设有47个停车位。上盖建筑工程经已平顶,内部装饰及外墙装修工程已接近竣工。该项目近期已向有关当局提交竣工入伙纸申请。其租务推广工作已经展开。 (vi)菲律宾巴拉望公主港市乌卢甘湾Barangay Buenavista 本集团已于年内收购巴拉望公主港市乌卢甘湾东南侧一项物业权益,其邻近为「新七大自然奇观」之一的公主港地下河国家公园。该永久业权地块位于海旁,土地面积约71,464平方米。本集团拟在该地块上兴建一个可持续发展的度假村,配备酒店及别墅,以及私人沙滩、游泳池及多元化潜水活动设施。本集团目前正在对该地块的发展计划展开详细研究,并着手编制总纲发展蓝图。 (vii)菲律宾巴拉望科隆圣何塞布桑加Island One 于回顾年度内,本集团与一独立第三方订立谅解备忘录,拟就另一个巴拉望项目成立一间合营企业,初步投资承诺约为7,700,000美元。该项目位于巴拉望科隆省马里卡班海岸线上,为永久业权地块,土地面积约95,775平方米,连同邻近将被保留约42,900平方米的地块,总面积约为138,675平方米。该地块目前计划发展成一个包括酒店、平房、水上别墅及游艇会的大型度假村项目,并将分五期开发。 (C)发展物业 (i)香港山顶歌赋山道15号 于2016年6月9日,本集团与一独立第三方(「买方」)订立买卖协议(「买卖协议」),以代价2,100,000,000港元(可予调整)出售持有此物业之物业持控附属公司。有关代价约80%以现金支付,约20%则以转让一项位于中国深圳罗湖区之商业物业(即上文所述之「鹏大厦」)予本集团的方式支付。 有关出售事项之详情已载于本公司日期为2016年7月20日之通函。 于2018年11月26日,本集团与买方订立一项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以修订买卖协议之若干条款。根据补充协议之条款,本集团于取得该项目竣工入伙纸后无须进行任何装置及粉饰工程,故此,代价相应减少70,000,000港元。有关补充协议之详情已载于本公司日期为2018年11月26日之公佈。山顶歌赋山道15号已于年内完成重建为一幢具独特建筑风格之高级洋房,并已于2019年1月30日获发竣工入伙纸。 于2019年2月28日,本集团已向买方收取代价之全部余额约980,000,000港元,并完成出售持有此物业之附属公司。本集团于本财政年度录得出售事项之收益净额约461,200,000港元。 (ii)香港中环结志街16–20号(拥有87.5%至100%权益) 于2019年3月提交强制收购申请前,本集团已分别收购结志街20号全部拥有权、结志街16号约83%及18号约81%之拥有权。与此同时,本集团在提交申请后已以私人协约方式成功收购若干其他单位,因此,截至本报告日期止,本集团现时分别拥有结志街16号88.9%及18号87.5%之拥有权。为加快整个土地收购进度,本集团将继续采取行动,在进行强制收购的同时亦以私人协约方式收购余下单位。 此项目占地共约3,600平方呎,现拟兴建一幢总楼面面积约36,000平方呎之商住大厦。本集团目前正在研究此项目之总纲发展蓝图及建筑设计。 同时,由于邻近地区对办公室用途物业之需求强劲,故本集团亦正评估将此物业发展为一幢写字楼大厦之好处及可能性。鉴于此项目位于中环黄金地段,本集团对此项目之前景感到乐观。 (iii)香港宝珊道28号屋及30号屋(拥有50%权益) 该项目由本集团及嘉华国际集团有限公司(股份代号:173)之一间全资附属公司分别拥有50%及50%权益,而本集团为此发展物业之项目经理。该物业土地面积约10,000平方呎,位于半山豪宅地段,享有优美海景。两套分别将此物业发展为(1)两幢总楼面面积共约40,662平方呎之半独立高级洋房(左/右各一幢)及(2)一幢总楼面面积共约47,871平方呎之独立大宅的建筑图则已获屋宇署批准。本集团正评估该等两套建筑图则,同时亦正研究将此物业发展为两幢半独立高级洋房(上/下各一幢)之好处及可行性。然而,地盘平整及地基工程现正在进行中,并预期将于2019年年底前竣工。 (iv)香港九龙旺角新填地街/山东街九龙内地段第11254号(拥有40%权益) 透过与信和置业有限公司(股份代号:83)之全资附属公司成立之合营企业,本集团于2017年12月获得市区重建局在此项目之投标。该项目位于旺角区中心地段,邻近朗豪坊,占地约14,900平方呎。该项目于落成后将提供住宅总楼面面积约112,200平方呎及商业总楼面面积约22,400平方呎,而商业部份将由市区重建局持有。建筑图则已获有关当局批准。地盘平整及地基工程已经展开,并预期将于2020年上半年竣工。 待有关当局批出预售楼宇同意书后,该项目预期将于2020年6月展开预售。 (v)蒙古国乌兰巴托苏赫巴托尔区国际金融中心(拥有100%权益) 此项目占地约3,272平方米,位于中心商业区。该项目现拟兴建一幢总楼面面积约40,000平方米,楼高26层之商场/办公大楼,包括办公室和停车位,以及配备设于基座之商舖。此项目于落成后将成为蒙古国最高的办公大楼。上盖建筑工程经已平顶,本集团将继续跟进其内部及外部装修工程之进度。其租务推广工作已经展开。 (vi)越南胡志明市守德郡绿景花园(拥有100%权益)绿景花园占地约20,200平方米,拟建成一个总楼面面积合共约91,000平方米之商住小区。本集团已开始地盘平整工程,以将该项目第一期兴建为一幢总楼面面积约17,340平方米之商住大厦。同时,本集团亦正探讨其他方案(包括出售)以加快从该项目的投资取得资本回报。 (D)庄士中国(股份代号:298)(拥有60.7%权益) 庄士中国及其附属公司(统称「庄士中国集团」)主要从事(其中包括)物业发展及投资。于截至2019年3月31日止年度,庄士中国集团录得权益持有人应占溢利167,800,000港元(2018年:279,900,000港元)及收入199,800,000港元(2018年:174,300,000港元)(包括在中国之物业销售收入71,400,000港元(2018年:59,200,000港元)、租金及管理费收入71,100,000港元(2018年:52,100,000港元)、墓园资产收入14,400,000港元(2018年:16,000,000港元),以及证券投资及买卖收入42,900,000港元(2018年:44,800,000港元))。 (i)投资物业 庄士中国集团于中国、英国及马来西亚持有以下投资物业组合,提供稳定及经常性租金收入。 1.辽宁省鞍山市庄士?中心城(由庄士中国拥有100%权益)庄士?中心城设有一幢六层高的商业裙楼,总楼面面积合共约29,600平方米。在该裙楼上建有两座分别为27及33层高的双子大厦(AB座及C座),总楼面面积合共约62,700平方米。庄士中国集团最近已递交竣工入伙纸申请,预期于未来数月即可取得竣工入伙纸。 庄士中国集团已订立协议将整幢商业裙楼出租予傢俱及家居连锁集团,为期15年。租赁预计将于2019年下半年开始。庄士中国集团已委任跨国地产中介公司为双子大厦的租赁代理,以酒店式公寓及写字楼作为定位进行市场推广。 于2019年3月31日,该项目以估值约690,300,000港元于庄士中国集团的财务报表列账。于全面落成后,该物业的市值约为人民币722,000,000元(相等于约843,000,000港元),其中商业裙楼为人民币287,000,000元,双子大厦为人民币435,000,000元。若按预算年租金收入约人民币25,000,000元计算,庄士?中心城的租金回报率(按市值计)将为3.5%。 2.福建省厦门市之酒店及度假村别墅(由庄士中国拥有59.5%权益) 庄士中国集团于厦门市思明区已建成一幢6层高共100间客房的酒店大楼(总面积为9,780平方米)及30幢别墅(总楼面面积合共约9,376平方米)。于2019年3月31日,该等物业以估值人民币447,800,000元(包括酒店为人民币185,700,000元及30幢别墅为人民币262,100,000元)列账。 庄士中国集团应占估值约为人民币266,400,000元(相等于约311,000,000港元),而庄士中国集团所占的总投资成本则约为194,000,000港元。 该酒店大楼及30幢别墅已全部出租。酒店大楼及3幢别墅出租予厦门佲家鹭江酒店,用作「鹭江?佲家酒店」经营业务。其余27幢别墅已出租予独立第三方,其中21幢别墅用作「亚朵S酒店」经营业务。按每年租金收入总额约人民币25,900,000元计算,其按估值计算的租金回报率约为5.8%。 3.广东省广州市庄士?映蝶蓝湾之22幢别墅及商业物业(由庄士中国拥有100%权益) 于庄士中国集团在广州的物业发展项目中,庄士中国集团持有总楼面面积约为6,987平方米的22幢别墅作出租用途。于2019年3月31日,该等22幢别墅以估值人民币246,400,000元(相等于约287,600,000港元)列账。就出租22幢别墅之招商正在进行中。 此外,庄士中国集团在广州亦持有总楼面面积约为809平方米的一幢商业物业,该物业于年内出租予一名独立第三方,并带来稳定租金收入,按估值人民币8,900,000元(相等于约10,400,000港元)计算,租金回报率约为3.7%。 4.广东省东莞沙田之商业物业(由庄士中国拥有100%权益)庄士中国集团于东莞沙田拥有一幢4层高的商业楼宇,提供商业、零售及写字楼用途,总楼面面积合共约4,167平方米。于2019年3月31日,该物业的估值为人民币36,400,000元(相等于约42,500,000港元)。就出租该物业之招商正在进行中,以收取经常性租金收入。 5.英国伦敦市Fenchurch Street的写字楼物业(由庄士中国拥有100%权益) Fenchurch Street10号为一幢位于英国伦敦市11层高的永久业权商业楼宇,提供办公室及零售用途面积共77,652平方呎。于2019年3月31日,该物业以估值104,000,000英镑(相等于约1,063,900,000港元)列账,较庄士中国集团购入成本价增长约31.6%。 该物业已全部出租予多个租户,每年赚取的租金收入约为4,100,000英镑(相等于约41,800,000港元),按估值计算租金回报率约为4%。虽然在英国脱欧的影响下,投资者采取观望态度,但庄士中国集团相信,Fenchurch Street10号位于核心地段,定会受到有意投资者的青睐,庄士中国集团将采取适当策略出售该投资。 6.马来西亚吉隆坡苏丹依斯迈路庄士大厦(前称中央广场)(由庄士中国拥有100%权益) 庄士大厦位于市中心核心地段,毗邻坐落在吉隆坡中心商业区枢纽及着名购物地段的地标购物中心Pavilion KL。庄士大厦建于一幅永久业权地块之上,为一幢29层高办公大楼,其商舖及写字楼面积约为254,000平方呎(其可出租净面积总数约为195,000平方呎),并设有298个停车位。于2019年3月31日,该物业的估值为177,500,000马来西亚元(相等于约341,300,000港元),相当于可出租净商舖及写字楼面积的平均价值每平方呎约910马来西亚元(相等于约1,750港元)。庄士大厦已出租予多个租户,租用率约为70%,每年租金收入约为6,800,000马来西亚元(相等于约13,000,000港元),按估值计算租金回报率约为3.8%。庄士中国集团将继续检讨该物业的租户组合,以进一步提高其租金回报率及租用率。 除上述投资物业外,庄士中国集团将物色合适机会扩大投资物业组合,以增加庄士中国集团的经常性及稳定收入。 (ii)物业发展 1.香港新界屯门业旺路弦海(由庄士中国拥有100%权益)弦海的地盘面积约26,135平方呎,住宅和商业的可发展总楼面面积分别为117,089平方呎和25,813平方呎,并设有47个停车位。弦海位处河畔休憩公园旁边,可尽览屯门河的景緻。沿该地段前方的海滨长廊,迅步即可抵达邻近的地标式商场。外部工程及内部工程正在进行中。预计将于2019年第四季度取得竣工入伙纸,并于2020年7月或之前交付予买家。 弦海包括一幢两层高商业裙楼、并设有会所及一幢20层高的住宅大厦,合共371个住宅单位,提供233个开放式单位、97个一房单位、39个两房单位及2个三房单位。住宅物业的估计总售额达约1,714,600,000港元。 弦海的住宅物业的预售进展理想,目前合共已预售352个单位,总预售额约为1,571,100,000港元。有关合同销售将于该等物业交付予买家后在庄士中国集团财务报告中确认为收入。截至本公佈日期,庄士中国集团已收取订金总额461,400,000港元,并预计将于2019年9月底前收取额外订金990,800,000港元,以及将于2019年10月后至完成销售期间收取余款118,900,000港元。弦海的商业裙楼总楼面面积为25,813平方呎,庄士中国集团拟作长线投资用途。 2.香港物业发展地盘(由庄士中国拥有100%权益)于结算日后,庄士中国集团以代价约455,000,000港元收购一个物业地盘。该物业的地盘面积约为4,320平方呎,可发展总楼面面积约为39,767平方呎。庄士中国集团预期将于2019年7月完成收购。 3.广东省广州市庄士?映蝶蓝湾(由庄士中国拥有100%权益) 庄士?映蝶蓝湾为一个综合商住社区,并分阶段进行发展。庄士中国集团已完成第一及第二期的发展,其总楼面面积合共约260,800平方米已竣工,包括34幢高层住宅大厦,合共提供2,077个住宅单位,另有22幢别墅、商业物业及会所设施,并设有1,497个停车位。庄士?映蝶蓝湾第一及第二期的住宅单位已大部份售罄。于回顾年度,共出售4个复式住宅单位及269个停车位。目前,该物业余下2个复式单位(价值约为人民币10,000,000元(相等于约11,000,000港元))及572个停车位(价值约为人民币72,000,000元(相等于约84,000,000港元))可供出售。 该项目的第三期处于庄士中国集团所拥有的一幅面积超过92,000平方米的土地,其总楼面面积约166,000平方米。庄士中国集团已获得约114,300平方米的土地配额作发展用途。庄士中国集团将不断向相关中国部门密切跟进余下51,700平方米的土地配额。庄士中国集团将准备开发的筹备工作,同时亦将探讨其他方案(包括出售)以加快从该项目的投资取得资本回报。 4.广东省东莞市长安(由庄士中国拥有100%权益) 庄士中国集团于东莞市长安核心地段拥有土地面积约20,000平方米,并建有总楼面面积约39,081平方米的工业物业。目前,该物业出租予一名独立第三方,直至2023年为止,期间每年租金收入总额约为人民币6,800,000元。于2019年3月31日,该物业以估值人民币223,400,000元(相等于约260,800,000港元)列账。按每年租金收入计算,其按估值计算的租金回报率约为3.0%。 本项目的地块已规划为「住宅用途」,而长安已纳入粤港澳大湾区的有利位置。庄士中国集团将跟进土地变性的相关手续,并按策略适时提出申请。按地积比率3.5倍计算,该项目之可开发总楼面面积将约为70,000平方米,并将成为未来发展的主要土地储备。一旦有合适机会,庄士中国集团亦会考虑出售该物业。 5.辽宁省鞍山市庄士广场(由庄士中国拥有100%权益)庄士广场毗邻庄士?中心城,为庄士中国集团于铁东区核心地段的第二幅土地,可发展总楼面面积达390,000平方米,广场将成为设有办公室大楼、零售、餐饮、娱乐设施以及住宅大楼的大型综合发展项目。庄士中国集团将探讨其他可行方案(包括出售)以加快从该物业获取投资回报。 6.湖南长沙(由庄士中国拥有69%权益) 庄士中国集团拥有位于长沙市的物业发展项目69%实际权益。而于2019年3月31日的总投资成本约为25,200,000港元(包括股东贷款约3,600,000港元)。该中国合营公司的营业执照已自2012年起届满,因此其正常营运已暂停。庄士中国集团已作出多方努力以恢复其营业执照,但遭到合营公司小股东反对。于回顾年度,庄士中国集团取得原讼法庭裁决同意将中国合营公司清算。然而,合营公司小股东却就上述裁决提出上诉,目前有待上诉法庭订定聆讯日期。庄士中国将于适当时就有关法律诉讼作出进一步公佈。 诚如庄士中国于2018年11月9日所公佈,庄士中国接获合营公司小股东起诉庄士中国及庄士中国一名执行董事的正式民事起诉状(「民事起诉状」)。诚如庄士中国再于2019年6月26日所公佈,民事起诉状已由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聆讯,并已被驳回起诉。 7.四川成都(由庄士中国拥有51%权益) 庄士中国集团持有位于成都市武侯区一个项目51%发展权益。于2019年3月31日,庄士中国集团对该项目作出的总投资成本约为人民币146,800,000元(相等于约171,400,000港元)。庄士中国集团自2016年5月起展开法律诉讼,以寻求法庭裁决将该合营公司清算。法庭已就该案进行多次聆讯,目前尚待法院作出判决。诚如2018年6月1日所公佈,庄士中国集团诉诸法律诉讼的申索已增至约人民币559,000,000元(相等于约653,000,000港元)。本公司将于适当时就有关法律诉讼作出进一步公佈。 8.广东省四会市聚福宝(由庄士中国拥有86%权益) 聚福宝华侨陵园属于四会市的经营性墓园,由当地政府机关同意安排约518亩之土地作为发展。于2019年3月31日,该项目之账面成本(包括非控制性权益)约为人民币629,200,000元(相等于约734,500,000港元),而2019年3月31日之市场估值约为人民币941,300,000元(相等于约1,098,900,000港元)。 于本报告日期,庄士中国集团已取得约248.2亩土地之土地使用权。聚福宝将就余下269.8亩土地之土地补偿与当地部门进行洽商。土地补偿涉及的区域中,约150亩将规划为出入道路及绿化带。至于余下119.8亩,聚福宝将向当地部门紧密跟进,务求获分配批出土地使用权的土地配额。 在销售方面,聚福宝已取得全面营销执照,不仅可于中国销售,亦包括向海外华侨以及香港、澳门及台湾居民销售。于2019年3月31日,项目约有3,643幅墓地及537个骨灰龛位可供出售。聚福宝将检讨其销售及市场推广策略,并在其品牌建立及客户服务方面采取更积极主动的措施。 (iii)投资于北海集团有限公司(「北海」)及中漆集团有限公司(「中漆」) 于本公佈日期,庄士中国集团拥有北海约19.2%权益及中漆约0.6%权益,该两间公司均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主板上市。北海及其附属公司主要从事房地产业务,并透过其拥有75%权益的附属公司中漆则主要从事以自家品牌制造及销售油漆产品,并放眼于中国市场。 鑑于北海及中漆于2019年3月31日之股份收市价分别为每股0.32港元(2018年3月31日:每股0.43港元)及每股0.5港元(2018年3月31日:每股0.52港元),庄士中国集团于北海及中漆的投资账面总值降至约119,900,000港元(2018年3月31日:160,100,000港元)。账面值亏损于财务报告内以「储备」入账。诚如本公司于2019年2月12日所公佈,法院已指示对北海之若干董事提出之衍生诉讼之实质审讯重订于2020年11月9日至2020年12月11日进行。本公司将于适当时就该衍生诉讼作出进一步公佈。 (E)其他业务(i)新的尼龙棉制厂(私人)有限公司(「新的尼龙」) 新的尼龙在新加坡以自家品牌从事床上用品销售业务,本集团拥有其88.2%权益。年内,新的尼龙录得收入59,800,000港元(2018年:65,200,000港元),而亏损为4,900,000港元(2018年:3,200,000港元)。为增加收入及使业务重拾盈利,新的尼龙已采取措施通过网络销售以扩大客户群,重塑品牌形象,并透过重组零售店组合以进一步评估其零售店的有效性。 (ii)证券投资及买卖业务 年内,本集团之证券投资及买卖业务录得投资之股息及利息收入134,300,000港元、出售投资之已变现亏损净额5,200,000港元,以及因于结算日按市值评估投资而产生之未变现公平值亏损3,800,000港元。 于2019年3月31日,本集团持有2,146,100,000港元之投资(其中1,466,400,000港元由本集团之全资附属公司持有,679,700,000港元由庄士中国集团持有),而当中2,079,500,000港元之投资为高收益债券,2,100,000港元为在联交所上市之证券,以及余下64,500,000港元之投资则为于若干金融科技公司、创投企业及基金(均没有于市场上市)之其他投资。近期不确定的政治及经济环境对本集团所持债券的价格造成下行压力,并抵销其所产生的高额利息收入。本集团将根据货币环境,同时参照集团本身之财务状况,密切监控投资组合之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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