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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精神卫生条例》于5月1日正式实施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采集侠 人气: 发布时间:2020-05-01
摘要:4月30日,记者从苏州人大常委会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苏州市精神卫生地方立法工作历时近2年,《苏州市精神卫生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在经市十六届人大常委

  中国网·美丽苏州讯 4月30日,记者从苏州人大常委会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苏州市精神卫生地方立法工作历时近2年,《苏州市精神卫生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在经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江苏省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批准,将于2020年5月1日正式实施。

《苏州市精神卫生条例》于5月1日正式实施

  世卫统计全球各类精神疾病患者已达4.5亿,精神疾病高居在中国疾病总负担中的排名首位,约占全部疾病和外伤所致残疾及劳动力丧失的20%。青少年心理与行为问题、物质滥用和依赖、自杀等问题的发生率明显增多。不但严重影响患者和家属的身心健康和生活质量,也给社会带来沉重的负担。截止2019年12月31日,苏州市登记在册严重精神障碍患者45053人,全市报告患病率为4.22‰。

  目前,苏州人均GDP已接近中等发达国家水平,苏州具备了进行精神卫生立法的社会和经济基础,已建成三级精神卫生工作管理网络,成立了各级精神卫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协调管理工作,拥有较完善的精神卫生专业机构和较高水平的专业人员队伍,医院和社区精神卫生服务均在国内处于较为领先的水平。

  《条例》共分七章四十七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结合苏州实际,对精神卫生工作的方针原则和管理机制、精神卫生服务体系、心理健康促进和精神障碍预防、精神障碍的诊断和治疗、精神障碍的康复、精神障碍患者合法权益的维护等做了进一步细化和补充。

  《条例》明确了部门职责,将具有苏州特色的精神卫生治理模式以立法的形式固化下来,充分保障精神障碍患者的合法权益,着力打通精神障碍患者回归社会最后一公里,细化了非自愿治疗制度,在维护保障患者权益和正常诊疗秩序中取得最大平衡。

《苏州市精神卫生条例》于5月1日正式实施

  苏州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陈雪珍表示,《条例》明确规定了监护人的具体职责细则,同时明确市、县级市(区)人民政府应当为严重精神障碍者监护人购买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责任补偿保险。严重精神障碍患者造成被保险人自身及其家庭人员人身伤亡,或者造成他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承保人按照保险合同约定给予补偿。除了政府的补偿保险制度的支持,还规定了对监护人的奖励制度,这两方面都极大地减轻了监护人的负担。

  《条例》充分考虑服务的便捷性,进一步规范精神障碍诊断、治疗、住院、出院等程序。为贫困、空巢、丧偶、流动儿童、孤儿提供心理辅导、家庭关系调适等心理健康服务。

  市民需要心理服务时,可以拨打12320的24小时心理援助热线,也可到各地精神卫生机构心理门诊寻求帮助。

  《条例》的实施将为苏州市实现精神卫生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同时也将有利于全社会进一步消除偏见与歧视,重视和关爱精神障碍患者的良好氛围,提高精神卫生工作的社会地位。(金杉)

责任编辑:采集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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