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社会科学院人口与劳动经济研究所社会保障研究室主任陈秋霖说,国家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跟以往招采不一样,对患者、医生、企业、医保基金等各方皆有益,形成了一个良性机制。“以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为前提的集中采购,促使企业回归成本和质量竞争,从根本上改善了医药行业生态环境。同时成为推进‘三医联动’的重要切入口,政策联通协同,发挥叠加效应。”
试点办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在完善“4+7”试点和扩围以及第二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的经验做法基础上,建立常态化、规范化的集中带量采购制度,将更多产品纳入集中带量采购。“让新的采购模式、营销方式、行业生态成为主导性力量。”
据国家医保局价采司副司长丁一磊介绍,此次集采实施范围全覆盖,一次招标、全国执行,选择的是市场上竞争充分、供应稳定的品种,规则进一步完善。“今后将基本按照本轮集采的做法,常态化进行国家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符合条件的品种都将纳入集中采购范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