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雅安4月12日讯(鲁丹)目前,雨城区人民检察院一共有7辆公务用车,其中6辆警车,1辆地方用车。为进一步加强公务用车管理,该院多措并举,严把公车“使用、管理、监督”关口,推进公务用车的制度化、规范化,有力保障日常检务用车。 雨城区人民检察院探索公务用车精细化管理,目前收到良好的效果。一是制定详细《雨城区人民检察院公务用车管理办法》,明确公务用车适用范围、标准和审批程序。建立用车登记册和车辆费用消耗台帐,严格实行派车单制度和车辆出勤情况登记制度。二是由专人管理公务用车。派车需由用车部门填写派车单,经部门领导审批后,由负责人凭派车单安排车辆。三是规范公务用车财务管理制度。该院严格控制车辆费用支出。统一办理加油卡3张,制定公里数消耗油量台帐。车辆维修实行申报审批制度,无故维修、加油票据均不予以报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