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高等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方位和走向,这是一个带有根本性的问题,必须回答好。《决定》首先就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出了总体要求,确立了目标,这亦为高等教育事业的治理明确了方向和要求。高等教育事业将继续围绕“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展开,这是“质的规定性”。从《决定》的内容来看,其中与高等教育直接相关的有科技创新、文化繁荣发展、全民终身学习等,内涵非常丰富。 “教育兴则国家兴,教育强则国家强”。教育是各项事业发展的基础,高等教育更是一个国家发展水平和发展潜力的重要标志。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办好高等教育,事关国家发展、事关民族未来。”从唯物史观来看,教育是人类生产力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伴随着生产力的不断发展,教育必然也会不断发展,教育的发展又反过来促进了人类文明的传承与生产力的发展。正是基于此,但凡教育强的国家其国力必然也强。高等教育事业作为教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深刻认识到自己所处的地位,明确自己的发展目标,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有力支撑。高等学校要进一步完善立德树人体制机制,深化综合改革,加快推进“双一流”建设,加强师德师风建设,为国家和社会培养更多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2.为谁治理:高等教育治理的根本要求 习近平总书记多次谈到“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要求必须把增进人民福祉、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作为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必须把教育事业放在优先位置,深化教育改革,加快教育现代化,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当前,我国社会主要矛盾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决定》指出,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断保障和改善民生,构建服务全民终身学习的教育体系,完善高等教育等各类教育统筹协调的发展机制。这是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解决社会主要矛盾的必然之举。我们党之所以高度重视人民的利益,主要原因在于人民是我们党执政的最大底气,是我们共和国的坚实根基,是我们强党兴国的根本所在。基于此,高等教育的创办必须是为了人民,这是高等教育事业稳步推进的根本要求。为此,高等教育必须牢固树立育人为本的教育发展观,改进教学质量,增强与现代科学技术的融合,以扩大开放促进教育现代化,切实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教育需要,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3.如何治理:高等教育治理的具体要求 首先,高等教育的治理必须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高等教育必须毫不动摇地坚持党的领导,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工作,夯实党执政的思想基础。必须贯彻落实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完善“三重一大”制度,落实大学办学自主权制度。必须全面落实从严治党的制度,建立健全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推进党的各方面建设的体制机制。 其次,高等教育要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我们需要借鉴国外先进的高等教育治理的有益内容,但绝不能放弃中国思想政治教育的根本。《决定》明确提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是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植根中国大地、具有深厚中华文化根基、深得人民拥护的制度和治理体系。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全面落实到思想理论建设、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教育教学各方面。坚持加强和改进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建立全员、全程、全方位育人体制机制。坚持弘扬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加强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教育,加强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实施公民道德建设工程,为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深厚支撑。 第三,对接服务全民终身学习的教育体系。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教育优先发展,聚焦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就是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的体现,而提高高等教育质量是其中的关键。大学需要与社会保持良好的关系,走进社会、了解社会、服务社会。只有主动对接人民对美好生活的新期待,创新育人方式、健全教育质量标准、深化课程体系改革、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优化教育评价体系,才能切实提高高等教育质量,才能从根本上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第四,要形成高等教育治理的制度体系。“法者,天下之仪也。所以决疑而明是非也,百姓所县命也。”“律者,所以定分止争也。”中国古代思想家在对国家与社会治理观察的过程中,发现了法治所具有的重要作用。党的十八大以来,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改革推动发展已经深入人心。“小智治事,中智治人,大智立法。”高等教育现代化需要制度的现代化,是遵守规矩的现代化。《决定》指出,必须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因此,着力推进高等教育的法治化,才能真正实现高等教育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 推进高等教育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提升我国高等教育现代化水平,是当前中国现代大学建设新的理念与使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