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新世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政府补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获取补助的基本情况 本公司近日收到上海市黄浦区财政局关于促进商业结构调整引导奖励资金3,300万元。 二、补助的类型及其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补助的类型为:促进商业结构调整引导奖励资金,是由区政府相关部门为了支持区域内重点产业企业的发展,根据企业区域经济贡献情况进行发放。 本公司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相关规定,将上述3,300万元补助确定为“营业外收入”并计入公司当期损益。具体会计处理须以注册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促进商业结构调整引导奖励资金到账有利于公司的发展。 特此公告。 上海新世界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