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察。考察根据岗位条件要求可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侧重于拟聘用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成立考察工作小组负责考察工作,每组有2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考察小组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对因应聘者本人与现聘用单位处理解除聘用关系等问题造成不能按规定时间进行考察的,视为自动放弃;对弃权、考察或体检不合格、因个人原因无法办理相关手续、自动放弃聘用资格等原因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招聘岗位考察体检范围人选中,按照上述既定的入围考察体检人员顺序位次,依次等额递补。 (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山东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除特殊情况经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同意外,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资格。 体检完毕,主检医生应当审核体检结果并签名,医疗机构加盖公章。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理;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经查实后给予不予聘用的处理;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代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三)岗位选择。考察体检合格的人员参加统一组织的现场选岗,在岗位表所列同学段学科和同类别组别中,按考试总成绩由到低分依次自主选择岗位;总成绩相同的,按微课面试成绩由到低分确定的先后顺序排序选岗。在规定时间内,未参加岗位选择或不选岗位的,视为自动放弃,按招聘岗位,根据考试总成绩由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及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均合格、参加过选岗的拟聘用人员,报区教育体育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将拟聘用人员的笔试、面试、考试总成绩在济南市市中区政府网站首页-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部门直属单位-区教育和体育局栏目()进行公示。经七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组织拟聘用人员与各落编(聘用)单位签订聘用协议。报市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备案后,办理拟聘用人员的聘用、派遣、与落编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手续;对公示中反映有关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在规定期限内不与聘用单位签订聘用协议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其中属“先上岗、再考证”的高校毕业生在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应当在试用期满之日依法解除聘用合同。已取得聘用资格的拟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因本人无法办理与现聘单位解除聘用合同手续、提交相关材料等,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因取消资格造成的人员空缺,按照岗位选择的递补办法递补。 考生因怀孕等原因不能按体检要求完成体检的,延期公示、聘用。 拟聘用人员在聘用单位的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用人单位要与其签订服务协议,在此期间不得通过交流方式离开市中区教体系统。 七、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济南市市中区教育和体育局组织人事科 咨询电话:0531-67819637(工作日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 监督电话:67987600 八、其他 1.有关重大事项通知均在济南市市中区政府网站首页-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部门直属单位-区教育和体育局栏目()下发,请各位务必适时查询相关通知。为便捷考生查询有关缴费及领取准考证(或考试通知单)通知信息,请同步关注济南市中教育公众微信号发布的相关通知信息。 2.有关微课等安排,如有变动,请随时关注济南市市中区政府网站首页-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部门直属单位-区教育和体育局栏目(),同时保持电话畅通。 3. 本次面试、微课均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任何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考试用书和辅导教材。 4. 考试地点周围交通道路狭窄拥挤,无停车场且无人看管车辆,请务必乘公共交通工具前往。 点击下载>>> 1.2020年市中区教育体育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2.2020年市中区教育体育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xlsx 3.2020年济南市市中区教育体育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须知.doc 4.济南市市中区教体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证明.doc 5.疫情防控考生承诺书(笔试入场时提交个人签字纸质版1份).doc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