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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共享!福建医保新政,7月1日实施!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采集侠 人气: 发布时间:2020-06-30
摘要:好!消!息!福建省7月1日起将实行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啦!参保职工可将个人账户超出2000元的部分划入家庭共济账户,供本人及其未成年子女、配偶等直系亲属使用

  福建省7月1日起将实行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啦!

  参保职工可将个人账户超出2000元的部分划入家庭共济账户,供本人及其未成年子女、配偶等直系亲属使用!

  今年4月,福建省医疗保障局印发《福建省基本医疗保险家庭共济账户使用管理办法(试行)》通知

家庭共享!福建医保新政,7月1日实施!

  医保新政策的重点内容

  即将实行的医保家庭共济是什么意思呢?

  什么是家庭共济?

  福建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可实现家庭共济。 在家庭共济账户设立之后,参保人员及其未成年子女、配偶等直系亲属可以使用。家庭共济账户的结转、计息、继承等按照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有关管理规定执行。也就是说个人医保在办理家庭共济后就可以“家庭共享”

  届时,大家医保账户里的钱就可以和家人一起使用了。

  范围扩大至全省通用

  这项福利全省通用!对省内跨统筹区参保的家庭成员没有限制,但家庭成员都应是福建省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若家庭成员有个人账户,将优先使用其个人账户资金,家庭共济账户涉及多个个人账户的应指定家庭共济账户,使用个人账户资金的先后顺序 。

  通知中还明确指出了家庭共济账户的支付范围,以及使用规定可用于支付的费用分为4大类,不仅限于医院看病。

  可用于支付以下4大类费用

  1、看病、打疫苗

  如果家人生病在定点医疗机构门诊看病和住院,产生的需由个人承担的医疗费用(非疾病治疗类除外) ,可以由家庭共济账户支出。如果你家孩子要接种预防性免疫二类疫苗,给宝宝打预防针也可以使用“家庭共享”医保里的钱

  2、买药、医疗器械和消毒用品

  到定点零售药店,购买符合标准的药品、医疗器械和消毒用品,也是可以使用的。

  需要符合哪些标准呢?可以看看包装和说明书 :

  ①药品:准字号、中药饮片

  ②医疗器械:食药监械字、药监械字

  ③消毒用品:卫消字

  3 、进行健康体检

  当你的家人(直系亲属)在规定的体检机构进行健康体检,这个时候家庭共济医保也能派上用场。省医保定点健康体检的医院。

  大家可以参考以下这几家 :

  省医保2019年度定点健康体检医疗机构

  1.福建省立医院(福州市东街134号)

  联系电话0591-87557768(总机)0591-87671843(服务台)

  2.福建医科大学附属协和医院(福州市鼓楼新权路29号)

  联系电话0591-83357896(总机)0591-83302599(服务台)

  3.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福州市台江茶中路20号)

  联系电话0591-87983333(总机)0591-87982236(服务台)

  4.中国人民解放军联勤保障部队第九〇〇医院(福州市西二环北路156号)

  联系电话0591-22859888(总机)0591-83785969(服务台)

  5.中国人民解放军联勤保障部队第九〇〇医院第二住院部(福州市梅峰路2号)

  联系电话0591-38250097、38257518(服务台)

  6.福建省肿瘤医院(福州市福马路420号门诊大楼4层)

  联系电话0591-62752633(服务台)

  7.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人民医院(福州市817中路602号)

  联系电话0591-83258135(总机)0591-83212340(服务台)

  8.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人民医院(福建省福州市五四路282号)

  联系电话0591-87878130(服务台)

  9.解放军第476医院(福州市洪山桥郭厝里90号)

  联系电话0591-88611911(总机)0591-88611632(服务台)

  10.武警福建省总队医院(福州市北二环西路159号)

  联系电话0591-83128333(总机)0591-83128180(服务台)

  11.福建省老年医院(福州市北环中路147号)

  联系电话0591-83835120--286(总机)

  12.福建省级机关医院(福州市鼓屏路67号)

  联系电话0591-88013019(服务台)

  13.福州市第一医院(福州市五一南路52号)

  联系电话0591-88301888(总机)0591-22603333(服务台)

  14.福州市第二医院(福州市仓山上藤路47号)

  联系电话0591-83488228(总机)0591-83488338(服务台)

  15.福州市第七医院(福州市八一七北路238号)

  联系电话0591-87625470、87625470 (服务台)

  16.福州市第八医院(福州市晋安区沁园支路71号)

  联系电话0591-87056437(医务科)

  17.福建省福能集团总医院(福州市鼓楼区杨桥路大王里62号、后县路18号)

  联系电话0591-38255666、0591-83717215(服务台)

  18.福建省建新医院(福州市文林路57号)

  联系电话0591-63180685(医保办)

  19.福建师范大学医院(福州市仓山区上山路32号)

  联系电话0591-83465081(保健科)

  20.福州大学医院(福州市鼓楼区工业路523号)

  联系电话0591-87893427(服务台)

  21.福建农林大学医院(福州市金山上下店路)

  联系电话0591-83789333(保健科)

  22.福建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口岸门诊部(福州市东街131号)

  联系电话0591-87065683(服务台)

  23.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人民医院(闽侯上街镇邱阳西路1号)

  联系电话0591-62099368(服务台)

  24.福州市中医院健康体检中心(福州市鼓楼区贤南路26号聚春园电影放映分公司大堂三至四层场所)

  联系电话0591-87678560(服务台)

  25.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康复医院(福州市鼓楼区湖东支路13号2号楼3层)

  联系电话0591-88529032

  4、缴纳医保和商业补充保险

  除了以上这些家庭共济医保,也可用于缴纳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费用,还可以用于购买与基本医疗保险相衔接的商业补充保险。例如住院补充类型、防癌保险类型 、重大疾病类型、定期健康寿险等(具体还未明确,仅供参考)

  通知中最后还补充了一条“其他符合个人账户支付范围的费用”所以将来家庭共济账户的使用范围可能会再扩大。

  使用过程中的注意事项

  这么好的福利,什么情况下可以使用?使用时要注意哪些?

  1.家庭共济账户资金为个人账户结余资金超过2000元的部分,经参保职工本人授权后从个人账户划出;

  2.建立共济关系的家庭成员中有个人账户的,优先使用其个人账户资金。个人账户资金先于家庭共济账户资金使用。家庭共济账户涉及多个个人账户的,应指定家庭共济账户使用个人账户资金的先后顺序;

  3.家庭共济账户的结转、计息、继承等按照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有关管理规定执行。参保职工跨统筹区调离工作岗位等原因转移基本医疗保险关系的,其家庭共济账户实际结余金额归并到个人账户;

  4.省医疗保障局可根据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支、参保人员的医疗费用负担状况,会同财政部门适时调整家庭共济账户的资金起划标准,并向社会公布;

责任编辑:采集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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