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养,品行端正,身体健康,服务意识强; 2、具有初中及初中以上学历,持有A1驾照; 3、年龄在50周岁以下,户籍地在福州(六区六县),有部队驾驶员工作经历的转业退伍人员、有客车或公交车驾驶员经历的人员优先录用。 三、工作内容 负责市人大常委会机关车辆的驾驶,保障机关用车需要。 四、工作地点 福州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古田路40号) 五、工作时间 八小时工作制,每周休息两天 六、管理模式 聘用人员实行劳务派遣制,与福州市劳务派遣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实行两年一聘。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不合格的不予继续聘用。 七、薪资待遇 应发工资3500元左右,缴纳五险一金,法定节假日休息,带薪休假等福利。 八、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工作日正常上班时间,截止至招聘结束。 2、报名地点:劳务派遣公司。 3、应聘报名人员携带证件(原件、复印件各一份):个人身份证、毕业证、驾驶证、户口本、健康证等材料。另需携带个人简历一份。应聘人员报名后,由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统一开具介绍信调取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根据工作需要考察后择优录用。 咨询报名电话 87827822转816、83301851 联系人:叶小姐、陈先生 点击下载>>> 福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招聘报名表.xls 原标题:福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招聘驾驶员简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