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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委书记就教育系统职称评聘分开制度答网友问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采集侠 人气: 发布时间:2019-06-23
摘要:人民网北京6月20日电(刘子溪)近日,一名龙岩市的网友给福建省委书记留言,称龙岩市目前实行的教育系统职称评聘分开制度打击教师积极性。对此,龙岩市教育局答

人民网北京6月20日电 (刘子溪)近日,一名龙岩市的网友给福建省委书记留言,称龙岩市目前实行的教育系统职称评聘分开制度打击教师积极性。对此,龙岩市教育局答复称,龙岩市对教师职称评聘现状进行了认真的调研,并出台了多项政策措施,尽量增加职称职数,想办法解决教师中已评未聘人员出路问题。2013年11月15日《龙岩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的通知》(龙政综〔2013〕526号)提到要完善教师职务聘任制度,要进一步完善教师职务评聘制度,加强教师职务的聘后管理。根据工作需要,教育督导机构、专门教研机构、教师进修学校、省一级达标中学在岗位结构比例上给予适当倾斜。下一步,龙岩市教育局将继续对教师职称评聘情况进行深入调研,广泛征求各方意见,在现有政策框架下,指导各县(市、区)教育局、各校制订科学合理的教师职务评聘方案。

【网民留言】

从2005年起国家人事部、教育部就出台了教师职称要实行评聘分开,就是教师的职称申报不再受结构比例限制,只要符合条件就可以申报,但聘用要根据各个单位的岗位职数确定。这样教师申报的积极性提高了,但是一直到现在如何聘用迟迟不能出台方案,很多老师的待遇也就迟迟不能兑现。今天终于下发了文件,正式开始实行经过长期酝酿和调研而形成的评聘分开实施方案,对已经被评为中一和中高而一直没有被聘用的老师来说,可谓是一件快事。目前来说矛盾不是很突出,因为我校的中级以上的职数大于需要聘用的人数,但是将来必然会出现职数被聘满,按文件规定需要进行竞聘,这就必然出现教师与教师之间、教师与领导之间的矛盾。按理说职称是一个教师的能力和水平的具体体现,达到这个水平就应该享受到相应的待遇而获得相应的报酬,完全按照结构比例硬性规定一个单位或学校设置什么岗位职数,科学吗?合理吗?名为提高教师工作积极性,提高教师的竞争意识,实为给单位制造矛盾,势必会带来不和谐、不团结的局面。 教育系统职称评聘分开制度经过多年的推广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随着形势的发展此制度已严重不适合当前的教育系统实际状况,反而成了制约教师积极性的消极因素,以上杭县2010年推出的新一轮职称评聘制度为例:每个学校高级职称职数比例为17%,一个学校教师200人,高级职数就有34个,而被评为高级教师的人数往往在100个左右。文件规定,高级教师退休空出职数才可由未聘教师竞聘补缺(这也叫竞聘上岗?)。现在在岗的高级教师大多在40―50岁之间,而已评上高级待聘教师也大多在40―50岁之间,这意味着很多教师不论如何努力直至退休都无法聘上高级职称,而已聘为高级教师的不论成绩如何都可以终生领取高级职称工资,这已经失去了职称评聘分开制度中竞聘上岗的激励效果,大大打击了教师们的积极性。职称评聘分开制度在福州、厦门等个别市早就被抛弃,不知我们龙岩市为何还抱着老黄历不放?

答复意见:

一、我市在2000年率先在全省开展教师职称评聘分开试点,经过十多年的实施,取得一定的成效,但由于中、高级职称职数的限制,造成我市教师队伍中近三分之一的教师已评未聘;还有一大批到了职称评审年限的年轻教师由于各种原因不能如期评上职称,中青年教师反映强烈。 二、根据教育部、人社部关于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部署,2012年以来我省在福州、厦门、三明及省属学校开展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试点,实行职称评聘结合,取得了积极成效。在总结试点工作的基础上,2014年3月5日福建省教育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下发了《关于印发〈福建省中小学教师水平评价标准条件(试行)〉、〈福建省幼儿教师水平评价标准条件(试行)〉的通知》(闽教人[2014]20号)及《关于做好2013年度普通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称工作的通知》(闽教人[2014]21号),决定全省普通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全面实行职称评聘结合,适用新的评价标准和评审方式。实现与学校岗位聘用制度的有效衔接,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称评审在核定的岗位结构比例内进行,不再进行岗位结构比例之外、与岗位聘用相脱离的资格评审,实现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务聘任和岗位聘用的有机统一。学校根据教师岗位空缺数量和工作需要,组织竞争推荐,已取得相应职称资格未被聘用的和未取得相应职称资格、符合岗位申报条件的教师均可参加竞争推荐,推荐人选中已具备相应资格与晋升评聘的人员比例由设区市研究确定。已超岗位数的学校,按照退二进一的办法组织竞争推荐和职称申报。通过竞争推荐,已取得相应职称资格的,可由学校(单位)直接聘用,未取得相应职称资格的,须通过评委会评审后聘用到相应岗位。 三、我市对教师职称评聘现状进行了认真的调研,并出台了多项政策措施,尽量增加职称职数,想办法解决教师中已评未聘人员出路问题。2013年11月15日《龙岩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的通知》(龙政综〔2013〕526号)提到要完善教师职务聘任制度,要进一步完善教师职务评聘制度,加强教师职务的聘后管理。根据工作需要,教育督导机构、专门教研机构、教师进修学校、省一级达标中学在岗位结构比例上给予适当倾斜。对已取得中、高级教师任职资格五年及以上,但因所在学校没有岗位而未聘的教师,近五年年度考核合格且有两年优秀的,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聘用,解决学校需要且优秀而未聘的教师聘用问题,所需经费由学校自筹(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由同级财政给予适当补助)。对已取得中、高级教师任职资格,且任期内年度考核合格,但因所在学校没有岗位而未聘的,年龄超过55岁的男教师和年龄超过50岁的女教师,可在办理退休手续前予以聘任。凡在农村学校任教累计满25年及以上且仍在农村学校任教的教师,已取得中、高级教师任职资格,可直接聘任,不占核准岗位数。对经人才主管部门组织引进的高层次人才,用人单位应先从核准的岗位数中聘用,超出核准数的,可按规定的程序申报特设岗位,不受单位岗位总量、结构比例限制。 四、我局将继续对教师职称评聘情况进行深入调研,广泛征求各方意见,在现有政策框架下,指导各县(市、区)教育局、各校制订科学合理的教师职务评聘方案。

责任编辑:采集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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