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网莆田4月5日电(通讯员 陈晓燕 林颖慧)日前,福建省莆田市荔城区检察院办理的刑罚交付执行法律监督案件“黄某国刑罚交付执行法律监督案件”,被最高检刑事执行检察厅评选为全国刑罚交付执行法律监督精品案件。 据悉,2014年3月,黄某国犯拐卖儿童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因其胸12椎体骨折伴下肢截瘫、大小便失禁、生活不能自理,无法收监执行。2014年7月,法院决定对其暂予监外执行,纳入社区矫正管理。社区矫正期间黄某国不但不悔改,还将“病残”作为自己的“免罚金牌”,不但拒不服从社区矫正的管理,还威胁、辱骂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甚至在社区矫正期间以及被撤销监外执行的决定后,仍然多次实施拐卖儿童的犯罪行为。 该院针对这一情况,与公安、法院、看守所积极沟通,仔细梳理执行中存在的关键性难点,最终在多方的协调努力下,落实黄某国的接收监狱。随后,该院向该区公安分局发出检察建议书督促执行,黄某国终被收监。 2016年11月30日,黄某国依法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7年。该案的成功监督,规范了被判处实刑罪犯的交付执行,体现了检察机关监督的良好成效,维护了司法公正和司法权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