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合格分数线由司法部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等有关部门确定。11月10日,司法部公布客观题考试成绩及合格分数线,应试人员可在司法部网站自行打印考试成绩通知单。 客观题考试合格成绩在本年度和下一个考试年度内有效。 三、主观题考试 (一)报名与交费 1.参加2019年、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可以报名参加2020年主观题考试。 2.考试费为85元。我省考试费是按照闽发改服价函〔2019〕168号和司发通〔2018〕43号文件的规定予以收取。 3.主观题考试报名和交费时间为11月10日0时至11月14日24时,应试人员应当在客观题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5日内登录司法部网站确认参加主观题考试并按规定交纳考试费。逾期未确认并交费的,不予补报。 (二)考区考点设置 2019年客观题考试成绩合格人员,确认报名参加2020年主观题考试的(不含参加2020年客观题考试的),可以选择在工作、生活地所在省(区、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司法行政机关设置的考区参加主观题考试。 在我省报名参加2020年客观题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只能在我省报名参加主观题考试。 我省主观题考试考区,将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和客观题考试成绩合格人员情况,在客观题考区的基础上,统一规划,适当合并。 报名参加主观题考试的人员到合并后的考区考试,具体规定请关注福建省司法厅主观题考试公告。 (三)打印准考证 参加主观题考试人员,可于11月23日至11月27日登录司法部网站自行打印准考证。 (四)考试时间与方式 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考试时间为11月28日。 主观题试卷:9:00—13:00,考试时间240分钟。 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考试实行计算机化考试,试题、答题要求和答题界面均在计算机显示屏上显示。应试人员应当使用计算机鼠标及键盘在计算机答题界面上直接作答。考试系统支持5种输入法:搜狗全拼输入法、QQ全拼输入法、谷歌双拼输入法、搜狗五笔输入法(86版)、极品五笔输入法(86版)。考试系统不支持手写板、语音等辅助输入设备与软件。 应试人员因身体、年龄等原因使用计算机考试确有困难的,可在确认报名参加主观题考试时申请使用纸笔答题方式,试题、答题要求均在计算机显示屏上显示,应试人员在答题纸上作答。 主观题考试由司法行政机关为应试人员统一提供电子法律法规,应试人员在计算机上查阅。 (五)评卷方式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考试实行全国统一评卷。 (六)合格分数线 根据《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主观题考试合格分数线由司法部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等有关部门确定。司法部于2021年1月中旬前公布主观题考试成绩及合格分数线,应试人员可在司法部网站自行打印考试成绩通知单。 四、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报考事宜 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和台湾居民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相关事宜,请查阅司法部公告。 居住在台湾或者国外(境外)的台湾居民网上报名时,可以选择在我省厦门市考区参加考试。 五、资格审核授予 通过2019年、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的人员,参加2020年主观题考试取得合格成绩的,经审核符合资格授予条件的,由司法部授予法律职业资格,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具体事宜由司法部另行公告。 普通高等学校、军队院校2021年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和以同等学力报考的应届硕士毕业生参加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和主观题考试成绩合格的,应在规定期限内持毕业证书等材料向司法行政机关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具体事宜由司法部另行公告。 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适用范围及管理,按司法部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等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六、其他事宜 (一)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因不具备网络通讯条件或无法自行操作等原因不能完成网上报名或自行打印准考证的,可在规定期限内到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办理。 (二)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可以自行选择使用简体汉字或者繁体汉字填报本人信息和答题。 (三)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报考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应当通过司法部网站进行网上报名、交纳考试费、下载打印准考证,并到报名所在地司法行政机关设置的考区参加考试。现役军人报名参加考试的其他事宜,按照司法部和中央军委政法委员会有关通知要求办理。 (四)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不公布试题及参考答案。主观题考试成绩公布后,应试人员如对考试成绩有异议的,可自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15日内,向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提出分数核查的书面申请。 (五)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组织实施相关规定出台前,适用原国家司法考试相关规定。 (六)司法部制定并公布的《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大纲》可作为应试人员备考依据。司法部、省司法厅和各设区市司法局不举办考前培训班,也不委托任何单位进行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考前培训辅导。 (七)应试人员参加考试,应当遵守考区所在地有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规定,自觉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八)根据疫情防控工作形势,可能会对考试组织实施工作进行相应调整并发布相关公告,请应试人员及时关注。 (九)我省报名咨询服务方式 1.凡涉及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政策事项,可向省司法厅和各设区市司法局电话咨询: 福州市:0591-83319614 厦门市:0592-2367273 宁德市:0593-2250365 莆田市:0594-2696044 泉州市:0595-28380670 漳州市:0596-2934126 龙岩市:0597-2800661 三明市:0598-8241795 南平市:0599-8060707 福建省:0591-83714840/83785711/83770270 2.凡涉及网上报名系统操作问题,可向技术人员电话咨询:(010)88177422,(010)88177421。 3.凡涉及网上交纳考试费问题,可向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咨询:400-8885-699(按2号键),18950287077。 福建省司法厅 2020年7月10日 原标题:福建省司法厅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