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资讯 关注 科技 财经 汽车 房产 图片 视频 全国 福建

热评

旗下栏目: 国际 国内 时局 热评

2020福建石狮市公立学校专项招聘新任教师24人公告(2)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采集侠 人气: 发布时间:2020-06-17
摘要:符合 ⑹杏泄厥乱档ノ槐适约臃终吖娑ǖ谋ǹ既嗽庇τ7月1日- 7月3日上班时间至石狮市教育局(地址:石狮市嘉禄路568号1号楼502室)办理加分申请手续。申请加分所需材料等具体事宜将在石狮市人民政府网站另行发布,

符合省、市有关事业单位笔试加分政策规定的报考人员应于7月1日- 7月3日上班时间至石狮市教育局(地址:石狮市嘉禄路568号1号楼502室)办理加分申请手续。申请加分所需材料等具体事宜将在石狮市人民政府网站另行发布,请报考人员及时予以关注。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包括:

1.符合原福建省人事厅《关于转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通知》(闽人发〔2006〕10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大学生士兵优待工作的通知》(闽政办〔2013〕87号)规定的加分条件的退役士兵、退役运动员等。

2.符合《福建省公务员局福建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福建省“三支一扶”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完善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有关就业政策的通知》(闽人发〔2009〕221号)规定且于2020年8月31日前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服务基层高校毕业生。

3.参加由各县(市、区)党委组织部门统一组织的“村村社社有大学生”计划,并符合《中共泉州市委办公室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村村社社有大学生”计划的意见》(泉委办〔2007〕68号)规定且于2020年8月31日前服务期满三年、考核合格的村务(社区)专职工作者。

曾通过享受各类优惠政策待遇被录(聘)用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各类报考人员,不再享受加分优惠政策。除闽人发〔2006〕10号规定可以累加计算的加分项目外,报考人员若同时具备多项不同加分资格条件的,取加分分值较高的项目予以加分。

加分人员名单将在石狮市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加分分值计入考生折算成百分制后的笔试成绩,考生笔试成绩及排名以加分后为准。

责任编辑:采集侠
首页 | 资讯 | 关注 | 科技 | 财经 | 汽车 | 房产 | 图片 | 视频 | 全国 | 福建

Copyright © 2015 新闻资讯门户站 版权所有

电脑版 | 移动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