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人大常委会通过全国首个尊医重卫《决议》 制度关爱白衣战士 礼赞化为硬核保障
福建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首个尊医重卫《决议》。周松/摄
福建省人大常委会会议组成人员分组审议《决议(草案)》。周松/摄 白衣执甲,逆行出征。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广大医务人员舍小家、为大家,置个人生死安危于不顾,日夜奋战在疫情防控第一线。医护人员把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他们是健康中国的守望者,理应得到全社会的礼赞。 如何给予疫情防控最大的功臣以最长久的制度性尊重?3月20日,福建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表决通过了《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切实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营造尊医重卫良好风尚的决议》(下称《决议》),把礼赞化为硬核保障和暖心举措。 临时增加的工作任务 疫情防控,需要法治保障。疫情发生后,福建省人大常委会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在作出《关于依法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定》《关于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后,紧接着又将眼光投向抗疫一线的医务人员。 “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工作要求,把党和人民对医务人员的关怀,用制度加以巩固确定下来,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决定,在2020年工作要点中增加审议项目,把尊医重卫纳入法治轨道。”福建省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委业务处处长胡志世说。这也是省人大常委会在40天内第三次行使重大事项决定职能。 为完成这项临时增加的工作任务。福建省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委迅速向福建九市一区、省卫健委、财政、人社部门和工青妇等社会团体、以及卫健系统的部分省人大常委会委员和全国、省人大代表征求意见建议。各地各部门和人大代表很快将情况反馈上来,为尽快制定《决议》建言献策。 3月19日,《决议(草案)》提交省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以重大事项决定权的形式来营造尊医重卫良好风尚正当其时,是在特殊时期共克时艰凝聚强大正能量的需要,使奋战者无忧,让勇毅者前行;但又不局限于一时一事,更着眼于长远考虑、从长效制度上关心关爱医务人员,这是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的需要。 倾听、梳理、归纳、综合意见建议,吸纳诤言,采纳良策,提交表决。“最终通过的《决议》吸收了各地提出的中肯建议和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中提出的建设性意见。这个《决议》充分反映了社会各界的愿望、人民群众的意愿和广大医务人员的期待。”胡志世介绍,这是全国首个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营造尊医重卫风尚的决议。 一名来自一线的医务人员对记者表示,《决议》内容切合实际,可行性强,向全社会昭示了党和政府依法依规完善医疗卫生管理体系、进一步提升医疗卫生服务水平的决心与勇气。相信《决议》的实施,对促进福建医疗改革、凝聚广大医务人员人心、营造全社会尊医重卫医疗环境必将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提升医务人员薪酬待遇完善发展空间 胡志世告诉记者,省人大常委会在组织的相关专题调研中发现,医务人员总量不足,公共卫生队伍建设存在短板,一线医务工作者高负荷运转,他们的付出与薪酬待遇及发展空间不相匹配,一些优秀医务人才由此流失。 为推动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允许医疗卫生机构突破现行事业单位工资调控水平,允许医疗服务收入扣除成本并按规定提取各项基金后主要用于人员奖励”的要求,《决议》指出,要进一步提升医务人员薪酬待遇,提高阳光收入,强化绩效考核正向激励,鼓励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相关补助津贴向一线医务人员倾斜。 在完善医务人员发展空间方面,《决议》指出对疫情防控一线工作中表现突出的编制外医务人员,各医疗卫生机构在招聘时,可简化招聘程序,优先招(聘)用;深化医教协同改革,全面建立健全符合医学规律和特点的医务人员培养制度,推动医务人员队伍在数量增长的同时加快高质量发展,满足快速增长的医疗服务需求。 《决议》回应了公众对于公共卫生体系建设的关注和思考。委员们在审议中指出,医务人员不单单是指医院的医护人员,还包括疾控中心、防疫站等公共卫生岗位的医务工作者,疫情过后,应当补齐公共卫生短板,提高公共卫生人员待遇。为此,在对《决议(草案)》进行修改时,增加了“促进更多优秀医务人员人才投身公共卫生领域”等表述。 “不少医生一天要接诊数十名患者,工作高强度,心理压力大。加强医疗卫生队伍建设,构建和谐医患关系,从根本上解决医务人员短缺问题,让医务人员劳逸结合、精力充沛地工作,这对医生和患者都是双赢的结果。”一名医务人员对加强队伍建设充满期待。 严密安防措施严查涉医犯罪 近年来,各地伤医、辱医和医闹事件时有发生,医生的执业环境再度引起社会各界关注。 为医务人员创造良好执业环境,福建出台的《关于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的十二条措施》,其中一条专门就此作出规定。包括完善问责机制,维护医疗秩序,保障医务人员合法权益;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发热门诊、隔离场所等重点场所安全保卫工作,落实安防措施;全力维护医疗、隔离秩序,防范化解医疗纠纷。 同时,对歧视孤立一线医务人员及其家属的行为要及时纠正,情节严重的依法予以处理;依法严厉打击各类伤医、袭医、医闹和扰乱医疗救治秩序等行为,切实保障医务人员合法权益,为医务人员创造更加安全的执业环境。 《决议》进一步指出,要重视医务人员心理健康,加强一线医务人员心理干预和疏导;规范医疗纠纷调解工作,健全完善调解与司法诉讼、保险理赔等工作衔接配合机制,有效防范化解医疗纠纷;严格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对各类伤害医务人员人身安全、扰乱医疗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零容忍”,依法严厉查处打击涉医违法犯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