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教师职位的面试形式及内容参照《福建省中小学幼儿教师教育教学基本素质与能力测试标准与办法》进行,幼儿园教师职位面试办法另行通知;面试工作统一由上杭县教育局具体组织实施,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和面试方式、内容以及面试相关要求等另行通知。 (三)考试时间、地点 1.笔试时间:以省教育厅等部门发布的考试时间为准。考生应随时关注省教育厅、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等发布的有关信息。 2.各职位应聘人员的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准考证发放 笔试准考证:报考人员在通过网络审核后应随时关注网络报名平台发布的相关信息,并于考前自行上网打印准考证(含考试通知单),与身份证一起作为考生进入考场的凭证。 (五)考试程序 1.笔试: (1)报考人员先参加相应职位所要求的笔试。 (2)各职位(学科、专业、性别)报考人员的笔试卷面成绩须达到相应的笔试合格线,方可进入面试。笔试合格线设定:①小学语文、数学、英语教师各职位的报考人员,笔试合格线为笔试卷面分数满分的50%;②小学音乐、美术、体育教师职位的报考人员,笔试合格线为笔试卷面分数满分的40%。 (3)参加省统一组织笔试的,个人可凭身份证和准考证双重验证后查询本人的笔试卷面成绩。面试对象及方案、成绩公告、体检考核、资格复审、拟聘对象确认等有关事项均通过“上杭县人民政府网站教育局政务公开专栏”( )发布,不再另行通知。 2.资格复审: (1)笔试结束后,根据达到相应的笔试合格线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即笔试卷面成绩折算成百分制后与经批准的加分之和,下同)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按各职位招聘人数的1:3比例确定相应招聘职位(学科、专业、性别,下同)的面试人选,相关职位确定为面试人选的最后一名若有同分数者,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不足1:3的按达到相应的笔试合格线实际人数确定。 (2)确定为面试人选的考生,由上杭县教育局进行资格复审。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报考条件以资格复审为准。 (3)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符合所报考职位招聘条件要求的资料,具体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及要求等由上杭县教育局另行通知。 (4)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未按通知要求进行资格复审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并按上述办法顺延递补人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