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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确定体检人选。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按《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执行。因体检不合格或考核(政审)不合格等原因而造成岗位空缺的,从报考该岗位的人员中,按符合条件中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人选并公示(城区空缺岗位由择岗农村学校且符合城区条件最高分数人员替补)。参加体检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 2.拟定聘用人选。经体检、考核(政审)合格,拟定为聘用人选的,将在建瓯市政府网公示7天。 3.确定聘用人员。公示无异议后,符合岗位招聘的拟聘用人员按总成绩在同类型学校中按高分到低分依次自主选择学校(若总成绩并列,则笔试成绩高者优先择岗;若笔试成绩仍相同,则笔试成绩中《专业知识》成绩高者优先择岗)。岗位确定后,报建瓯市人社局办理人员的聘用手续,同时与聘用学校签订《聘用合同》。待遇按照事业单位同类工作人员标准执行。若聘用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第一批聘用人员在8月10日前、第二批聘用人员在8月25日前)主动放弃岗位或不服从组织安排的予以取消聘用资格,该空缺岗位从报考该岗位的人员中,按符合条件中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城区空缺岗位由择岗农村学校且符合城区条件最高分数人员替补)。 六、其他事项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福建省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年)实施办法》(闽政办〔2015〕155号)规定,2018年起城区小学新任教师应在乡村学校任教3年以上的经历。 七、补充招聘 具体安排按照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中共福建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闽教师〔2020〕1号)及有关文件要求进行。 点击下载>>> 2020年建瓯市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招聘职位简章 建瓯市教育局 2020年3月10日 原标题: 2020年建瓯市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招聘公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