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民政厅、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前联合印发《“阳光1+1(社会组织+老区村)牵手计划”行动方案》(简称《行动方案》),将在全省范围内动员1000家社会组织与1000个老区村开展结对帮扶和深度合作。 将社会组织扶贫与老区村结合,符合福建实际情况,据了解,福建全省有老区建制村(居)8438个,《行动方案》的出台不仅注重扶贫效果,还重视社会组织与老区村发展的“双赢”。 《行动方案》有5个主要目标。一是形成一批结对典型。在全省选择1个设区市、10个县(市、区)、100个老区村先行试点,通过试点总结经验形成一批结对典型,并通过典型的示范带动,动员、引导全省1000个社会组织与1000个老区村签订“一对一”的帮扶和合作协议。 二是发展特色产业。社会组织根据老区村的资源特点,帮助老区村发展特色产业,实现“一村一品”发展目标。如:对于具备开发红色旅游、休闲养老的老区村,社会组织可以帮助对接相关企业发展旅游、养老产业。 三是完善基础设施。社会组织利用自身资源,帮助老区村争取政府部门在资金、项目、技术、人才等方面的支持,进一步完善老区村基础设施。 四是培训致富带头人。有针对性地开展老区村干部和致富能手等培训,帮助他们理清发展思路、制定发展规划和具体措施,指导创业实践。 五是搭建产销平台。社会组织依托自身优势搭建产销平台,帮助老区村销售优质特色农产品,增加群众收入。 记者观察到,这一结对帮扶并非简单地向老区村输送资源,而是要积极探索“社会组织+老区村”合作模式,在乡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上有机融合,围绕市场需求大力发展老区村特色产业。 福建省非常重视这一模式的打造,要“采取自上而下推动与政府引导扶持相结合方式,催生社会组织与老区村内生活力”,在涉及项目审批上简化程序,在条件许可范围内给予一定的政策和资金扶持,并将参加结对活动情况列入社会组织评估内容。 据悉,活动开展期间,福建省民政厅每年安排“三社联动”专项资金对结对的老区村进行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