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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神州高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天津地铁7号线一期工程PPP项目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1、本次交易情况 神州高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26日召开第十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组成联合体参与天津地铁7号线一期工程PPP项目投标的议案》。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神州高铁轨道交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神铁运营”)与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建筑”)及其关联方组成的联合体成功中标,项目公司中建(天津)轨道交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公司”)注册完成,其中公司及神铁运营出资1.57亿元,占项目公司股权的2%;政府方、中国建筑及其关联方各占项目公司股权的49%。 详情参见公司2019年5月30日、2019年9月3日分别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联合体收到天津地铁7号线一期工程PPP项目中标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50)、《关于天津地铁7号线一期工程PPP项目公司设立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85)。 2、项目基本情况 天津地铁7号线一期工程PPP项目是天津城市轨道交通的新建PPP项目,也是《天津市城市轨道交通第二期建设规划》(2015-2020)中实质整线推动的新线路,项目采用建设-运营-移交(BOT)模式运作。本项目已于2019年7月正式开工建设,预计2023年底开通运营。 天津地铁7号线全长42.53公里,从北辰区高铁北部新城站至西青区赛达八支路站。一期工程全长26.53km,设车站21座,概算批复投资268.97亿元,划入PPP项目范围的为196.81亿元,其中工程费约146.51亿元。 公司参与的联合体中标价格(初始车公里服务费)为109.58元/车公里,概算工程费用下浮率为4.50%。PPP项目合作期26年,其中建设期4.5年,运营期21.5年。 根据联合体协议约定,公司及子公司将承担该项目的部分设备供应、运营筹备、整体运营维保和投融资等职责。 3、本次交易目的 本项目是公司以少量投资实现整线运营维保服务市场的突破,也是公司战略升级成功的重要标志。参与本项目使公司在提供轨道交通全产业链装备的同时,也成为轨道交通运营维保服务商,为公司未来广泛开拓轨道交通整线运营及维保业务夯实基础。 公司将在本项目中实现运维装备系统的销售,能够获取整线设备销售业绩增收创利,同时公司将以天津地铁7号线为全产业链智能装备系统的研发试验、运营使用、市场开拓的“实验室”和“示范线”,加速推动智能装备系统市场应用。 公司及神铁运营能够在项目中获取整条轨道交通线路的运营管理和维保服务业绩,进一步全面实现整线智能运营维保服务商战略升级目标。 二、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项目公司通知,获悉项目公司与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正式签署了《天津地铁7号线一期工程PPP项目合同》。 三、合同主要内容 (一)协议主体 甲方一: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甲方二: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 乙方:中建(天津)轨道交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公司) (二)项目合作范围 天津地铁7 号线一期工程 PPP 项目的设计优化、投融资、建设、运营管理、运营维护及授权范围内的地铁客运服务和非客运业务经营、更新改造和追加投资。 (三)项目合作期限 本项目合作期为 26 年,其中建设期 4.5 年,政府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在合理范围内调整建设期;运营期为 21.5 年。如工程建设提前或延后完工,运营期21.5 年保持不变。 (四)经营权 在合作期内乙方享有以下经营权: (1)本项目设计优化、投融资、建设、运营管理、运营维护、更新改造和追加投资以及授权范围内的地铁客运服务和非客运业务经营的权利。 (2)提供本项目资产范围内的地铁客运服务、从事非客运业务,获得客运服务收入、非客运业务收益以及根据本合同约定的条件和方式获取可行性缺口补助等合法收益的权利。 (3)乙方拥有项目运营的权利并承担运营主体责任。乙方可将项目运营期全部或部分运营工作委托甲方二同意的其他合格企业,如涉及委托专业运营商的,应按照本合同的约定经甲方二同意后实施,但不免除乙方应承担的运营主体责任等。 (五)各方主要权利和义务 1、甲方的基本权利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