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地产讯 9月11日,据上清所消息,天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拟发行2019年度第七期中期票据。 募集说明书显示,本期票据拟发行金额15亿元。债券分为两个品种,品种一拟发行10亿元,债券期限为3年;品种二拟发行5亿元,债券期限为5年。发行人与簿记管理人有权根据簿记建档情况对本期中期票据各品种最终发行规模进行回拨调整,即减少其中一个品种发行规模,同时将另一个品种发行规模增加相同金额;两个品种间可以进行双向回拨,回拨比例不受限制。 本期债券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为浦发银行,联席主承销商为中信银行。发行日2019年9月16日至2019年9月17日,起息日2019年9月18日,上市流通日2019年9月19日。 本期债券募集资金将全部用于偿还天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本部存量债务。 天津城投承诺,未来的募集资金用途用于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的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不用于非经营性资产,不将募集资金用于公司房地产相关业务,不将募集资金用于购买理财等金融业务;在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间变更资金用途前及时披露有关信息。 截至2019年6月30日,发行人及下属子公司待偿还中期票据余额共934亿元,待偿还短期融资券余额共150亿元,待偿还超短期融资券余额共65亿元,待偿还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余额共190亿元,待偿还企业债券余额共89.70亿元,待偿还公司债余额437.80亿元,待偿还美元债余额3亿美元,待偿还欧元债余额4亿欧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