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39,024,38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012%。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2019年8月16日。 一、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和股本变动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向国电科技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005号)的核准,2018年7月,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国电科技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83,983,137股,购买其持有的国电光伏有限公司90%股权,并向天津中环电子信息集团有限公司、汇安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中芯海河赛达(天津)产业投资基金中心(有限合伙)、程东海等4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6,936,870股,并于 2018年8月16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其中国电科技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天津中环电子信息集团有限公司锁定期为36个月,汇安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中芯海河赛达(天津)产业投资基金中心(有限合伙)、程东海锁定期为12个月。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2,644,236,466股增至2,785,156,473股。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所作承诺:本企业/本公司/本人承诺,参与认购的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之募集配套资金非公开发行股票所获配的股票自发行结束新股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对本公司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亦不存在本公司向其提供违规担保等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 2019年8月16日。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39,024,38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012%。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人数为3名。 4、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股 四、本次解除限售后的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单位:股 五、独立财务顾问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 公司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截至核查意见出具日,本次拟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违反其本次重组时所做出的承诺;截至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对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2、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3、股本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4、公司独立财务顾问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部分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