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中央药业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结构性存款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天津市中央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央药业”)以最高不超过35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结构性存款。具体公告详见2020年4月11日和2020年4月30日巨潮资讯网()和中国证券报。 一、本次到期结构性存款产品的基本情况及赎回情况 公司于2020年4月29日以4000万元人民币闲置自有资金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南门外支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南门外支行”)购买了银行结构性存款。具体公告详见2020年04月30日巨潮资讯网()和中国证券报。 上述银行结构性存款已于2020年7月29日到期赎回,具体情况如下: ■ ■ 上述银行结构性存款本金和收益均已全部收回并存入自有资金账户。 二、截至目前,公司及子公司中央药业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的银行结构性存款尚未到期赎回情况 ■ 特此公告。 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