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关于2020年上半年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延期举行时间安排的公告》要求,天津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发布关于调整2020年上半年天津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有关事项的公告。 2020年上半年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原4月份笔试课程考试时间调整为8月1日至2日。8月1日至2日考试科目,分别对应原4月11日至12日安排的考试科目,相关考试课程不变、教材大纲版本不变。实践课程考核科目安排不变,仍由主考校负责安排,具体事宜考生可联系主考校。 凡在2019年11月29日至12月5日期间参加自学考试报考并缴费成功的考生,因考试时间变动无法参加考试的,可以登录“招考资讯网”自考网上报名系统,申请办理部分或全部科目的退费。已参加实践课程考核的考生申请退费,该门课程成绩取消。网上申请退费时间为2020年6月1日12:00 开始至6月5日17:00 结束,逾期不予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