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浙江。持续深化城市优质医疗资源“双下沉、两提升”,把县域医共体建设作为县域综合医改的平台,聚焦服务体系重构、体制机制重建、资源要素重组、服务模式重塑,打造优质高效的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在实现县级医院强的基础上实现“县域强”。
(四)安徽。按照“两包三单六贯通”(即将基本医保基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打包预付;制定政府办医责任清单、医共体内部管理清单、外部治理综合监管清单;
实现专家资源、医疗技术、药品保障、补偿政策、双向转诊、公共卫生服务上下贯通)的路径启动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计划到2020年实现县(市)全覆盖。
(五)福建。率先以省为单位全面落实国家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坚持三医联动,同步动态调整医疗服务价格。探索实施城镇职工医保基金省级统筹,2019年按照各地当年实际征收的30%筹集省级调剂基金,发挥医保“大数效应”,着力解决山区沿海发展不平衡等问题。
在全省41个县域医共体全部实行医保打包支付改革,促进基层诊疗模式向“以健康为中心”转变。
(六)湖南。始终强化医改的组织领导体制,省医改领导小组一直由省长任组长,由一个领导分管“三医”。积极推进城市医联体和县域医共体建设,探索急慢分治模式,全省县域内住院占比达到91%。
启动抗菌药物集中带量采购,挤压价格水分,并通过建立医药结算监管账户实现货款在线支付结算。
(七)重庆。创新薪酬分配激励机制,突破事业单位收入封顶限制,实行“基础绩效+超额绩效”模式,连续3批开展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目前已扩大到67家医院,覆盖所有区县和部分市级医院。
选取部分公立医院开展人员总量备案管理试点,新进人员与原有在编人员在岗位聘用、职称评定、职位晋升、收入分配、养老、医疗保险和社会福利待遇等方面同等对待。
(八)四川。深化完善综合监管制度,完成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医疗行为“三监管”信息系统升级和APP开发,修订完善责任追究办法,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开展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医疗行为监管。
推动健康产业发展,省卫生健康委成立健康服务业发展处牵头负责社会办医和健康产业发展,将健康服务业融入省政府重点产业培育方案,推动健康服务业示范市、县建设试点。
(九)陕西。在全省所有公立医疗机构落实药品采购“两票制”,并率先将耗材纳入“两票制”范围。
以地级市为单位推行总药师制度,在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全部配备总药师,负责医院合理用药的监督管理和有效实施。坚持每年表彰奖励医改先进市县,按要素法分配医改资金,起到了“大干大支持、小干小支持”的良好导向作用。
(十)青海。全面推进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建设,落实用人自主权,省、市(州)县级公立医院可根据实际,组织招聘医务人员,搞活用人机制。将基层卫生人才职称评审权限下放到市(州)。
全面开展商业保险机构经办医保服务,全省的大病医疗保险和8个市(州)的城乡居民基本医保由商业保险机构经办,实现了提高效率、降低成本、方便群众、规范服务的目标。
(十一)宁夏。加快“互联网+医疗健康”示范区建设,已基本建成“国家、自治区、市、县、乡”五级远程医疗服务体系。
在公立医院探索实施新的岗位管理制度,突破国家事业单位现行岗位设置标准,设置医疗、医技、护理、管理和保障五大序列岗位体系和分级评价标准,因事设岗、以岗定薪、岗移薪变,形成了“岗位能上能下,待遇能高能低”的灵活用人机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