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0年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放假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局直单位、市属高校: 根据全省疫情防控会议及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当前疫情发展形势和疫情防控工作实际,为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更好保障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经研究决定,现就我市2020年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放假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一)全市已复园的各类幼儿园6月19日前全部闭园,暂未复园的各类幼儿园不再复园; (二) 小学一至三年级本学期不再返校; (三) 已经开学复课的小学四至六年级、初中、普通高中、中职学校非毕业年级实行分期、分批、错时、错峰放假。小学四至六年级和走读制的初中、高中非毕业年级6月20日放假,寄宿制初中非毕业年级6月21日放假,寄宿制高中非毕业年级6月22号放假; (四) 初三年级、高三年级以及中职学校有报名参加高考学生的毕业年级学校实行全封闭管理教学,严格落实各项防疫措施,中高考结束后放假。 对不具备全封闭管理的初高三学校,严格执行“一日一出入”,确保走读师生“两点一线”,引导师生通过步行、自行车、私家车方式上下学,切实落实“六个不”的管理要求; (五) 五所市属高校非毕业年级本学期不再返校,毕业年级未返校不再返校,已返校7月11日前全部离校放假 ,学校要通过线上办理、远程服务等方式,做好毕业生的毕业离校工作,通过微信、邮箱、电话等方式,为毕业生提供有针对性的“一对一”就业指导; (六)面向参加艺考的高三学生和高考复读生的合法校外培训机构高考结束后停止线下培训,其他校外培训机构继续暂停线下培训。 各级各类学校放暑假从7月11日起,秋季学期开学时间初步定为9月1日。 二、工作要求 (一)科学做好期末收尾工作。放假后至本学期正式放暑假(7月11日)前,在市、县两级教研部门的指导下,各中小学除初三、高三外全部恢复居家学习,落实停课不停学要求,指导师生做好线上教学和复习工作。一、二、三年级不组织期末考试,义务教育和高中阶段非毕业年级期末测试由学校组织在线上进行,于7月10日完成。所有期末测试不得公布成绩、不得排名。各学校可组织毕业年级开展网上毕业典礼、拍摄毕业照,不得组织现场毕业典礼、学位授予和集体拍照等聚集性活动,最大限度减少师生聚集。 (二)合理安排好学生假期生活。各中小学要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省教育厅和市教育局有关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的文件精神,合理安排不同年级、不同学科作业数量和作业时间,鼓励布置活动性、实践性、探究性作业和体育、艺术作业,组织好师生共读、亲子阅读等读书教育活动,严禁布置要求家长完成的作业。加强对学生的思想引导、学业指导、心理疏导和人文关怀,最大限度减轻学生负担。 (三)加强师生健康管理。各学校继续做好师生在校及居家期间身体健康监测,严格执行“晨午检”“日报告”“零报告”制度,监测师生和与学生共同居住家庭成员的身体状况、体温状况、确诊情况、疑似情况和密接情况。各学校要继续强化疫情防控和防疫知识宣传教育,要求师生假期坚持非必要不外出、不聚集、不聚餐,劝阻师生非必要情况近期不要到中高风险地区和人员聚集公共场所。保持适度锻炼,养成良好卫生习惯,确保身体健康。进一步加强家校联系,指导家长尽到监护责任,做好健康监测,监督学生完成好学习任务。安排好24小时带班值班,做好中高考监考、阅卷以及中小学招生等工作,认真落实学校安全规范,做好学生的防溺水等安全教育。 (四)切实强化责任意识。各县(市、区)教育局和各级各类学校要进一步落实“属地管理”责任,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落实学校主体责任和校长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责任,坚决克服麻痹松懈思想,结合新的防控形势,从严把握疫情防控标准,继续毫不放松地抓紧抓实抓细防控工作,全方位监测防控工作各个环节,确保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张家口 张家口市教育局关于调整全市中小学幼儿园暑假时间安排的通知 各县区教育局,市直学校(幼儿园): 根据全省疫情防控会议及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当前疫情发展形势和疫情防控工作实际,为有效减少人员聚焦,阻断疫情传播,更好保障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经研究决定,对全市中小学(幼儿园)暑假时间作如下调整安排: 一、放假时间 6月19日起,全市幼儿园,小学,初中一、二年级,普通高中、中职学校一、二年级全部放假;初三达到封闭条件的,师生全封闭管理,直到中考结束;初三达不到师生全封闭管理的学校必须放假;高三年级全封闭管理教学,直到高考结束。全市统一执行,各县区不再自行制定放假时间。开学时间根据疫情发展及防控需求,初步定为9月1日。 二、教学安排 1.放假的学校必须进行清校,任何与疫情防控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学校。未完成本学期教学任务的县区和学校,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研究决定线上教学和学生居家学习工作。 2.有在校学生的学校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做好各项日常防控工作。在校教职工、学生必须全部封闭管理。对住宿有困难的学生,由学生提出申请,家长签字,可居家自学。 三、相关要求 1.各县区将本通知第一时间传达到辖区所有学校(幼儿园),做好家校沟通工作,对学生给予必要的心理疏导和人文关怀。 2.实行封闭管理的学校要进一步加强对食堂卫生、食品安全等方面的监管,切实提高饭菜质量,丰富饭菜品类,合理制定饭菜价格,确保师生身体健康。 3.各县区要加强对师生流动情况的管理,劝阻师生非必要情况近期不要到中高风险地区活动。引导家长和学生充分了解疫情,科学防护,不外出、不聚集、不轻视、不恐慌。 张家口市教育局 2020年6月18日 唐山 唐山市教育局关于调整幼儿园复园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开发区(管理区)教育局、市直幼儿园: 根据《河北省教育厅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做好学校有关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结合当前疫情发展和疫情防控工作实际,为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更好保障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经研究决定对我市幼儿园复园工作调整如下: 一、全市未复园的各类幼儿园暑假前不再复园。 二、已复园的各类幼儿园6月20日(周六)前全部放假。 三、各县(市)区教育部门要指导各幼儿园以班级为单位,做好家校沟通和心理疏导等工作,引导家长和幼儿科学防护不外出、不聚集、不轻视、不恐慌。 唐山市教育局 2020年6月18日 保定 根据当前疫情发展形势和我市疫情防控工作实际,为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在校园蔓延,更好的保障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上级通知精神,全市各级各类学校有关疫情防控和教育教学工作作出如下调整: 一、统筹安排各学段工作 1. 全市普通高中三年级、中职有高考升学任务的师生实行全封闭式管理教学。 2. 保定市主城区初三年级于6月19日组织学生离校,6月22日恢复线上教学 ;各县(市、区)初三年级学校由各县(市、区)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是否恢复线上教学或在校实行封闭式管理教学;全市初三年级教学工作持续至中考,中考后放暑假。 3. 全市中小学校其余已复学年级于6月19日组织学生离校,6月22日恢复线上教学,完成本学期教学任务,7月11日起放暑假。 4.各高校(含高职)非毕业年级本学期不再返校,毕业年级7月11日前全部离校放假。 5. 全市各类幼儿园6月18日全部闭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