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邢州农村商业银行违法遭罚30万 向关系人发放信用贷款 发布时间:2020-04-27 11:10:39 | 来源: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 作者:许竹 | 责任编辑:DH012 (邢银保监罚决字〔2019〕33号)显示:河北邢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向关系人发放信用贷款,烟台银保监分局处以罚款人民币30万元。
银保监会官网近日公布的邢台银保监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邢银保监罚决字〔2019〕33号)显示:河北邢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向关系人发放信用贷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烟台银保监分局处以罚款人民币30万元。 以下为原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