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优先使用。具备领导人员任职条件的优先安排到领导岗位,对于在管理岗位工作满2年的优秀博士研究生,有条件的可聘任到管理六级岗位(相当于副县级职务);对于在管理岗位工作满1年的优秀硕士研究生,有条件的可以聘任到管理八级岗位(相当于副科级职务),在管理岗位工作满4年的优秀硕士研究生,有条件的可以聘任到管理七级岗位(相当于正科级职务)。 4.配偶就业。引进的博士、名师名校长、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双一流”硕士随迁配偶原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由组织、编办、人社部门协助引进单位,在编制限额内对口安置到机关、事业单位工作;原在其他单位工作的,对口安排适当工作。企业引进的高层次人才,配偶就业由引进企业视情况安置。 5.政治待遇。加大高层次人才发展党员力度,积极推荐政治素质好、参政议政能力强的博硕等高层次人才作为各级“两代表一委员”人选,优先推荐为各级优秀共产党员、劳动模范等。优先入选邯郸市优秀专业技术人才、邯郸市青年拔尖人才等市级人才项目。聘请优秀人才加入政府智库,参与政府决策。 6.编制保障。招引的高层次人才纳入事业编制。事业单位有空编的使用该单位编制,没有空编的使用周转编制。 7.办理聘用。应届毕业生审核学历、报到证等材料后,办理聘用手续;已参加工作需办理调动的高层次人才,审核档案材料、出具商调函、填写《干部流动审批表》,办理调动手续,确定工资、转接社保等相关人事手续。 8.职称评聘。对于招聘的优秀博士研究生,工作满3年并取得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可直接聘任到专业技术七级岗位,专业技术七级岗位无空缺的,可通过设立特设岗位予以聘任;对于急需紧缺和贡献突出的优秀人才,可实行高级职称直评直聘制度,工作满2年可直接参评副高级职称,工作满3年可直接参评正高级职称。 9.子女入学。引进的博士、“双一流”硕士等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未成年子女(无论户口随迁与否)愿意随父母来邯就读的,根据高层次人才意愿,由市教育局负责协调办理转学入学手续,其中到公办学校就读的,不收取政府规定以外的任何费用。 附件:《邯郸市2020年高层次人才岗位需求表》 中共邯郸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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