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此次现场督导是在对两家申报企业已经发出两轮审核问询后进行的。在前期问询中,相关发行人和保荐机构对业务模式、核心技术及其先进性等重要事项的披露不够清晰;对主要客户交易的商业合理性、合同支付金额与服务内容匹配性、收入确认时点与同行业公司一致性,保荐机构发表意见的证据不充分。 7月,仅对一轮问询做了回复的诺康达,就主动撤回了申报材料。 值得注意的是,科创板企业的招股说明书和审核问询的回复内容,都是其重要的信息披露文件,也是投资者了解发行人情况的直接依据。不久前,最高人民法院、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分别出台司法保障文件,招股书和审核问询回复内容的法律效力进一步加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