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海淀区上地信息路1号1号楼703)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 (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东新街319号8幢10000室) 发行人声明 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的目的仅为向公众提供有关本次发行的简要情况,并不包括招股意向书全文的各部分内容。招股意向书全文同时刊载于巨潮资讯网()。投资者在做出认购决定之前,应仔细阅读招股意向书全文,并以其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保荐人承诺因其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先行赔偿投资者损失。 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机关对本次发行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本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投资者若对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第一节重大事项提示 公司特别提请投资者注意,在作出投资决策之前,务必仔细阅读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第五节风险因素和其他重要事项”的全部内容,并特别关注以下重要事项。 一、股东关于股份流通限制及锁定的承诺 (一)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刘泉、钱晓钧及刘源(系刘泉的姐姐)、李映芝(系钱晓钧的配偶)、李粤龙(系钱晓钧的姐夫)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2、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后6个月内,如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下同)均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其持有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 (二)公司持股5%以上的其他股东中小企业发展基金、东证周德承诺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如锁定期满后拟减持公司股票,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减资缩股等导致所持本公司股份变化的,转让股份额度做相应变更。 (三)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之前已成为公司股东,且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仍持有公司股份的金雷力、安泰盛投、国锦盛世、宏联科创、高天流云承诺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四)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之后公司新增加的股东,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自公司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五)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董事陆挺控制的南通金轮进一步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在本人担任/本公司委派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本人将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本人/公司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2、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后6个月内,如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下同)均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本人/公司持有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 3、如果本人/公司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届满后拟减持的,将认真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稳定股价等需要,审慎实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上述股份锁定、减持价格承诺不因本人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终止。 (六)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监事刘锐、焦小源、王惠娟进一步承诺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在本人担任公司监事期间,本人将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本人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上述股份锁定承诺不因本人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终止。 二、公开发行前持股5%以上股东的减持意向 (一)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刘泉、钱晓钧承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