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33 证券简称:金城医药 公告编号:2019-073 山东金城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北京金城泰尔制药有限公司原股东追偿情况的 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基本情况 山东金城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6月2日披露 了《关于向北京朗依制药有限公司原股东追偿情况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52)。 公司根据《山东金城医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与北京锦圣投资中心(有限合伙)达孜星 翼远达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之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9.6 的条约定,要 求北京锦圣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锦圣基金”)、达孜星翼远达创业投 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达孜创投”)承担工程超付损失 70,256,204.06 元、律师费800,000元和行政罚款80,000元及按照银行同期存款利率计算的利息损 失。 公司、北京金城泰尔制药有限公司(原公司名称为“北京朗依制药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金城泰尔”)及锦圣基金于2017年7月12日签署了《北京朗依制药有限 公司相关工程款项支付协议》(以下简称“《相关工程支付协议》”),各方约定, 原股东锦圣基金需在2017年7月30日前将第一笔赔偿款5,000,000 元汇入朗依账户; 在2017年12月31日前将第二笔赔偿款5,000,000 元汇入朗依账户;在2018年3 月20日限售期满办理完毕解锁手续后,按照监管部门关于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的 最新政策出售金城医药股份,并在减持后三个月内将减持所获得的对价优先向金城泰 尔支付剩余款项46,908,963.25元,及按照银行同期存款基准利率计算的自2017年4 月19日起至前述各款项实际支付日止的利息,直至全部清偿完毕。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于2017年7月12日在证监会指定网站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向北京朗依制药有 限公司原股东追偿情况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75)。 二、进展情况 金城泰尔于2017年7月26日收到锦圣基金根据《相关工程款项支付协议》约定 汇入的第一笔赔偿款5,000,000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7月27日在证监会 指定网站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向北京朗依制药有限公司原股东追偿情况的进展公 告》(公告编号:2017-081)。 金城泰尔于2017年12月29日收到锦圣基金根据《相关工程款项支付协议》约 定汇入的第二笔赔偿款5,000,000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12月29日在证 监会指定网站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向北京朗依制药有限公司原股东追偿情况的进 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117)。 金城泰尔于2019年7月5日收到达孜创投汇入的10,000,000元相关工程赔偿款。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金城泰尔已收到相关工程赔偿款共计20,000,000元,公司 将继续督促金城泰尔原股东履行协议约定事项,依法追偿,保障公司利益和广大股东 权益。公司将根据协议履行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 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东金城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7月5日 中财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