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来她才知道,房门之所以开着,是“法官带人来看房了”。相关法律文书显示,2017年9月,该房产被北京保俶贸易有限公司抵押给程某,后程某起诉该公司欠款,该公司未履行法院判决,海淀区人民法院将该房屋拍卖。“贴了一个通知,让我10天之内腾房。” “居委会大会、小会,拿我当反面教材,邻居躲着我。”李淑惠瘦了10斤,一度想去天台结束生命。但半天找不到上去的路,大哭一场。“我哭明白了,我要走了,我老伴怎么办。” 她打起精神维权,在其他受害者的帮助下,李淑惠从办案单位获得了刑事案件的相关证明,向海淀法院提出执行异议。接到材料后,法院裁定中止该房屋的法拍执行。这是不幸中的万幸,最后一个“套”,没有锁住她。 2019年2月,于泽祥去世了。李淑惠感到非常自责,觉得自己奔走于公安机关、检察院、公证处之间时,没有照顾好他。 4 2018年9月27日,随着警方的收网,给李淑惠等被害人设下圈套的团伙被抓获归案。 设套的人叫林国彬,是北京京晟嘉汇投资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京广金融服务外包公司实际控制人,此前曾做过房产中介公司的业务员。 凭借对房产中介业务的熟悉,林国彬利用专业知识和行业经验培养了一支近百人的团队。这些人懂房产过户、公证委托,团伙中有律师和警察,甚至还搞过虚假诉讼。 警方查明,2013年起,林国彬团伙开始利用类似套路犯罪。被害人中既有像李淑惠一样筹资购买保健品的老人,也有落入艺术品拍卖骗局的老人、做生意需要资金周转的中年人。 设套的人一开始就精挑细选物色作案目标。 “第一个目标就是老年人,60到90岁。第二,这个老年人一般是要有房的。”办案民警杨应达介绍。 在实际操作中,他们会避开亲属在公检法机关工作的人。在京广金融服务外包公司一份员工考核的试卷中,有这样一道填空题:“哪些人群属于限制贷款人群?”标准答案是“黑户、公检法、福建人、高危行业”。 选好作案目标后,这个犯罪团伙通过各种诱饵,引诱有资金需求的老人入套。 “大部分被害人想对外投资,手里没有资金,这个时候就有人来了,说您手里不是有房子吗,您的房子就是钱,您可以抵押房子。”北京市公安局朝阳分局民警张钧介绍。 此时,被害人会被林国彬团伙带到公证处,签署一系列法律文书,并由公证员进行公证。包括李淑惠签署的借款合同、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及房屋买卖的全权委托书等。 事实上,我国物权法第186条和担保法第40条都有关于禁止流押的规定。抵押房产借款时,借款人即使不能按时还款,出借人也不能直接取得房产,而应通过法院诉讼来获得。然而,通过在公证处获得的上述法律文书,林国彬团伙绕过法律的禁区。 在林国彬公司,警方发现部分被害人签署的空白文书,文书称:“如未按约定还款自愿放弃该房产及房产内所有物品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包括但不限于门、窗、家具、电器。” 一旦被害人签下这些文件,林国彬团伙就找机会制造违约,一些人在约定的还款时间甚至找不到出借人。“电话刚开始关机,后来就停机,一查,房子被过户了。” 为了过户老人的房产,林国彬团伙专门成立了5家空壳公司,李淑惠遭遇的北京保俶贸易有限公司就在其中。团伙成员拿着被害人签署并经过公证的委托书,在当事人不知情的情况下过户房产。过户后,或是通过房产中介出售房屋,或是把房屋低价抛售给其他小额贷公司,甚至通过虚假诉讼,以借款人不能还款为名,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以此处置房产并占有房屋的差价。 将房产变现的过程中,他们用暴力手段进行清房,造成一些人无家可归。为了逃避法律制裁,团伙当中负责清房的万元春等人,表面上与公司毫无关系,但他们在私下形成相对固定的利益链。每到清房环节,这些人替林国彬出面完成。 “他为了规避打击,尽可能地使这些涉恶因素的犯罪跟公司剥离开。”北京市公安局刑事侦查总队副总队长朱峰在接受《北京时间》采访时表示,“套路贷涉黑涉恶犯罪,与传统的黑恶势力犯罪相比有很大的区别,从林国彬这个案件我们可以看出,他是通过注册合法的公司,有不同的部门正常运营,有实体,一般老百姓很难从表现形式上予以识破。” 林国彬在讯问过程中一度辩称:“他们找了我们,跟我们借钱,拿房屋作抵押,那肯定是说白了,你不还钱我们就卖房子,这都说好了的。我认为我挺冤的。”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检察官孙振宇说:“民间借贷,出借人获取的是借款人支付的利息,但是林国彬真正的赢利点是在于出售别人房屋获得的巨大的价值,欺骗被害人签订这些合同,并且利用这些合同,擅自过户他人房产,这就是他跟正常的民间借贷巨大的区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