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城区将试点建立“不分类、不收运”的倒逼机制,即在开展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创建过程中建立试点,对未实行垃圾分类或垃圾分类不符合要求的小区,管理部门要提出整改意见,对多次违规拒不整改的、拒绝收运的,移交执法部门处罚。 记者了解到,自5月起,全市居民小区将逐步配齐垃圾分类指导员,开展社区宣传、现场指导、分类整理、投放监督等。此外,到今年底,全市90%以上的街道乡镇都将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创建工作,东城区、西城区、石景山区和城市副中心率先实现区域全覆盖。 北京下月起开展垃圾分类强化执法 北京市2020年生活垃圾分类进展情况通报会上透露,5月1日至7月31日,北京市将集中开展为期3个月的生活垃圾分类强化执法专项行动,重点查处生活垃圾混堆混放、收运企业混装混运等行为,为生活垃圾分类常态化执法奠定坚实基础。 北京市城管执法局副局长温天武表示,北京市将重点检查社会单位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的情况,严厉查处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置等四个环节的违法行为。对于单位责任主体不按规定分类投放生活垃圾,城管执法部门将责令立即改正,处1000元罚款;再次违反规定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未落实分类管理责任的,责令立即改正,并处罚款。 此外,对于居民未落实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违法行为,则重在引导,采用教育劝阻、书面警告与执法处罚相结合的方式。《条例》规定,个人未按规定分类投放生活垃圾,由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人进行劝阻;对拒不听从劝阻的,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人应当向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报告,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给予书面警告;再次违反规定的,处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对于应当受到处罚的个人,自愿参加生活垃圾分类等社区服务活动的,不予行政处罚。(记者 池梦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