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S店: 没有达到退换车条件 4月9日,红星新闻记者找到了4S店售后负责人,对方表示,经过检测,尹飞的车辆是油底壳出现浸油,发动机下方的油底壳(集油盘)在打胶上可能存在问题,修了两次后还是发现在漏。“平时我们对这种情况的维修,一般在打了胶过后都能解决,目前不清楚这辆车到底是什么原因解决不了”。 该负责人称,发动机集油盘,是通过打胶和螺栓,把它固定在发动机上,以达到集油的作用,这辆车很可能存在密封不好的情况,使机油渗了出来。对于目前的情况,商家准备联系厂家对该车进行检测,但客户不同意。 而对于尹飞提出的退换车的诉求,该负责人表示汽车三包政策有规定,发动机、变速器累计更换2次后,或者发动机、变速器的同一主要零件因其质量问题,累计更换2次后,仍不能正常使用的,消费者可选择更换或退货,但发动机集油盘并不属于主要零部件,因此目前来看并没有达到退换的条件。“集油盘只是发动机的一个非主要零部件,发动机主要零部件包含缸体、曲轴、活塞等,不包含集油盘”。 尹飞所购买的福特车三包凭证中显示,发动机的主要零件,确实不包含集油盘(油底壳)。 律师: 产品质量不符合标准 销售商应当承担责任 四川履正律师事务所应家义律师说,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商务部出台的《汽车销售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销售的产品应符合相关质量标准。尹飞在购买车辆一年内,在合理使用车辆的前提下,发动机经过两次维修后仍出现漏油现象。在未对漏油原因进行鉴定前,至少可以认定车辆是存在质量问题的。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销售者在三包服务范围内对问题车辆进行修复,若是经修复后,仍不能排除故障,应对相关部件进行更换。同时建议对漏油原因进行鉴定,以排除安全隐患和明确责任。 而四川凡高律师事务所林小明律师表示,从目前的情况看,商家的说法是有一定道理的,根据汽车三包规定,油底壳不属于发动机主要零件,因此没有达到退换车的条件,但双方可以通过协商解决该争议。“如果无法协商一致的话,车主可以通过司法途径主张自己的权益。比如,产品质量不符合标准,如果双方购车合同里面有相应违约条款,那么按照约定条款处置;如果没有约定相应违约条款,那么销售商也应当承担因质量不符合标准导致的责任,比如对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部件的维修或更换,赔偿车主因此招致的损失等”。 4月9日,4S店售后负责人向红星新闻透露,可以为尹飞提供集油盘终身保修,同时,车辆发动机、变速箱以及传动部分延保一年,而最终的解决方案,双方目前还在协商。 红星新闻记者 逯望一 摄影报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