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或上市的股票(包含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股指期货、股票期权、权证等权益类金融工具,债券(包括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次级债、中小企业私募债、地方政府债券、政府支持机构债券、政府支持债券、中期票据、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可转债)、可交换债券、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央行票据)、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工具等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投资于股票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