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基金界定的智能汽车主题股票应至少符合以下标准之一:1)上市公司目前主营业务隶属于上述智能汽车主题涵盖范围的;2)上市公司目前非主营业务隶属于上述智能汽车主题涵盖范围,但该部分业务有可能转型为主营业务并成为公司主要利润来源的;3)上市公司未来转型方向或重点发展业务隶属于上述智能汽车主题涵盖范围的。 (2)个股投资策略 本基金根据上市公司获利能力、成长能力、估值水平等指标精选个股。运用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方法,综合分析其投资价值和成长能力,确定投资标的股票,构建投资组合。 2、固定收益类投资工具投资策略 本基金密切关注国内外宏观经济走势与我国财政、货币政策动向,预测未来利率变动走势,自上而下地确定投资组合久期,并结合信用分析等自下而上的个券选择方法构建债券投资组合,配置能够提供稳定收益的债券和货币市场工具组合,保证基金资产流动性。 3、股指期货投资策略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将主要选择流动性好、交易活跃的股指期货合约。本基金力争利用股指期货的杠杆作用,降低股票仓位频繁调整的交易成本,并利用股指期货的对冲作用,降低股票组合的系统性风险。 4、股票期权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按照风险管理的原则,以套期保值为主要目的,参与股票期权的投资。本基金将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选择流动性好、交易活跃的期权合约进行投资。本基金将基于对证券市场的预判,并结合股指期权定价模型,选择估值合理的期权合约。 5、中小企业私募债投资策略 本基金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综合考虑中小企业私募债的安全性、收益性和流动性等特征,选择具有相对优势的品种,在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基础上,谨慎进行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的投资。 6、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重点对市场利率、发行条款、支持资产的构成及质量、提前偿还率、风险补偿收益和市场流动性等影响资产支持证券价值的因素进行分析,并辅助采用蒙特卡洛方法等数量化定价模型,评估资产支持证券的相对投资价值并做出相应的投资决策。 7、权证投资策略 权证为本基金辅助性投资工具,其投资原则为有利于基金资产增值。本基金在权证投资方面将以价值分析为基础,在采用数量化模型分析其合理定价的基础 上,立足于无风险套利,尽力减少组合净值波动率,力求稳健的超额收益。 第九部分业绩比较基准 中证新能源汽车指数收益率×80%+中证综合债指数收益率×20% 如果今后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证券市场中有其他代表性更强或者更科学客 观的业绩比较基准适用于本基金时,本基金管理人可以依据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 合法权益的原则,根据实际情况对业绩比较基准进行相应调整。调整业绩比较基 准应经基金托管人同意,并按照监管部门要求履行适当程序,并报中国证监会备 案。基金管理人应在调整前 2 个工作日在指定媒介上公告,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 有人大会审议。 第十部分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股票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较高的品 种,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 第十一部分基金投资组合报告 本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 2019 年 7 月 16 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 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截止 2019 年 6 月 30 日,本报告所列财务数据未经 审计。 (一)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占基金总资产 序号 项目 金额(元) 的比例(%) 1 权益投资 888,769,482.81 94.07 其中:股票 888,769,482.81 94.07 2 固定收益投资 - - 其中:债券 - - 资产支持证券 - - 3 贵金属投资 - - 4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5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 - - 金融资产 6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55,311,679.38 5.85 7 其他各项资产 748,399.85 0.08 8 合计 944,829,562.04 100.00 (二)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代码 行业类别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 值比例(%) A 农、林、牧、渔业 - - B 采矿业 363,431.25 0.04 C 制造业 760,397,643.82 80.76 D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 - - 业 E 建筑业 - - F 批发和零售业 17,367,448.88 1.84 G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 - H 住宿和餐饮业 - - I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110,583,982.32 11.74 J 金融业 33,869.94 0.00 K 房地产业 - - L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 M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 - N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 - O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 - P 教育 - - Q 卫生和社会工作 - - R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23,106.60 0.00 S 综合 - - 合计 888,769,482.81 94.39 (三)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占基金资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数量(股) 公允价值(元) 产净值比 例(%) 1 600885 宏发股份 3,598,887 87,452,954.10 9.29 2 601799 星宇股份 1,088,889 85,978,675.44 9.13 3 002050 三花智控 7,989,181 84,241,665.95 8.95 4 002594 比亚迪 1,588,710 80,579,371.20 8.56 5 002466 天齐锂业 2,800,061 70,785,542.08 7.52 6 300124 汇川技术 2,704,231 61,953,932.21 6.58 7 002405 四维图新 3,433,200 55,274,520.00 5.87 8 300037 新宙邦 2,472,059 51,517,709.56 5.47 9 300496 中科创达 1,688,882 49,112,688.56 5.22 10 300450 先导智能 1,300,000 43,680,000.00 4.64 (四)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五)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六)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七)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八)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九)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1、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 2、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投资股指期货。若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本基金将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以套期保值为主要目的,有选择地投资于股指期货。套期保值将主要采用流动性好、交易活跃的期货合约。 本基金在进行股指期货投资时,将通过对证券市场和期货市场运行趋势的研究,并结合股指期货的定价模型寻求其合理的估值水平。 本基金管理人将充分考虑股指期货的收益性、流动性及风险特征,通过资产配置、品种选择,谨慎进行投资,以降低投资组合的整体风险。 法律法规对于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策略另有规定的,本基金将按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十)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本基金不能投资于国债期货。 (十一)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本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况。 2、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投资于超出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之外的情况。 3、其他资产构成 序号 名称 金额(元) 1 存出保证金 441,393.22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16,398.06 5 应收申购款 290,608.57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748,399.85 4、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可转换债券。 5、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流通受限部分 占基金资产 流通受限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的公允价值 净值比例(%) 情况说明 (元) 1 002050 三花智控 1,015,448.40 0.11 增发中签 第十二部分基金的业绩 本基金业绩截止日为 2019 年 6 月 30 日,并经基金托管人复核。 本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守职守、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 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 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份额净 业绩比 业绩比较 份额净值 值增长 较基准 基准收益 阶段 ①-③ ②-④ 增长率① 率标准 收益率 率标准差 差② ③ ④ 2017 年 8 月 1 日至 -1.60% 0.99% -3.07% 1.19% 1.47% -0.20%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度 -28.25% 1.74% -30.35% 1.49% 2.10% 0.25% 2019 年上半年 8.92% 1.71% 2.59% 1.48% 6.33% 0.23% 2017 年 8 月 1 日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 -23.10% 1.60% -30.74% 1.43% 7.64% 0.17% 注:2017 年 8 月 1 日为本基金合同生效日。 第十三部分基金费用与税收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4、《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诉讼费和仲裁费; 5、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6、基金的证券/期货交易费用; 7、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8、基金的开户费用、账户维护费用; 9、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1.50%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1.50%÷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