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泸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向全市家用汽车经营者发出《营造汽车销售服务行业健康消费环境的劝告书》,倡导汽车销售服务行业自律,打造企业诚信品牌,提升行业服务质量,营造“诚信泸州 消费无忧”的良好消费氛围。 该《劝告书》要求各汽车销售企业深入开展自查自纠,认真整改自身违法违规经营行为,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行政规章,依法经营,诚信交易,自觉依法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严格职业操守,保证产品和服务质量,杜绝“以次充好”、“以假充真”、“以旧代新”违法行为。汽车销售服务企业必须在经营场所明示各项收费服务标准,不准在标价之外加价收取额外费用;提供办理贷款等有偿服务,必须事前告知,就服务项目、内容、价格达成合意,在平等、自愿的原则下签订合同明确约定,并按照合同如实提供相应的服务;不准强制愿意全款买车的消费者接受分期付款;不准强制收取交付前检查费、强制加装车辆定位系统、强制购买指定车辆保险等。 企业应积极主动、公平合理处理消费者投诉,及时化解消费矛盾,自觉接受有关行政部门、消委组织、行业协会和社会各界的监督管理,提升服务质量与水平,营造放心舒心消费环境。 据了解,汽车销售服务企业若违背以上条款之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泸州市商务和会展局、泸州市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将通过公众媒体予以披露,依法启动“诉转案”程序立案查处,支持消费者向法院提起诉讼,提醒广大消费者谨慎与其发生交易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