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是完善产权保护制度最重要的内容,也是提高我国经济竞争力的最大激励。为此,国务院于2017年3月印发了《关于形势下加强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的意见》,中办、国办于2019年11月印发了《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本案翻新的汽车轮毂包括42个高端汽车品牌,被告人凭借原商品的性能和原商标的商誉牟取不正当利益,假冒原厂原装正品、新品的名牌汽车轮毂,侵犯了原轮毂生产厂家的商标专用权,与我们国家加大保护知识产权力度的趋势背道而驰。 人命关天,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必须作为一条不可逾越的红线。这个案件涉及到人民群众“车轮上的安全”,这种翻新轮毂存在很大安全隐患,不仅可能造成对消费者生命、健康、财产的损害,也可能危及社会公共安全。被告人及辩护人声称未发生过安全事故,但是未发生安全事故并不等于将来不会发生,法律决不允许存在安全隐患的汽车行驶在公路上,等到发生车毁人亡、危害公共安全的事件发生时,为时已晚、后悔莫及,我们要防患于未然。我们奉劝从事与本案相似活动的其他经营者要及早收手、回头是岸,不要在违法犯罪的道路上越走越远。不管是企业,还是个人,都要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合法经营、生财有道,任何投机取巧、试探法律底线的行为,必将受到法律制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