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东风汽车:关于委托加工的关联交易的公告 东风汽车 : 关于委托加工的关联交易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006 证券简称:东风汽车 公告编号:临2020—021 东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委托加工的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东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东风 轻型发动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风轻发”)拟接受东风汽 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风有限”)委托,为其加工M9T发 动机系列产品。通过本次交易,可有效利用东风轻发的发动 机产能,提升东风轻发的产能利用率,不会对公司经营及财 务状况造成不利影响。 . 本次关联交易尚需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控股子公司东风轻发拟接受东风有限委托,为其加工M9T发 动机系列产品。委托加工合同有效期内,东风有限将按照协议约定的 价格及东风轻发交付的M9T发动机台数与东风轻发进行费用结算。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 重大资产重组。 东风有限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了关联交易。 上述交易还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关系介绍 东风有限持有本公司60.10%的股权,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根据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东风有限为本公司关 联方,本次交易构成了关联交易。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东风汽车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东风大道10号 主要办公地点:湖北省武汉市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东风大道10 号 法定代表人:竺延风 注册资本:1,670,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时间:2003年5月20日 经营范围:全系列乘用车和商用车、发动机、汽车零部件、机械、 铸锻件、粉末冶金产品、机电设备、工具和模具的开发、设计、制造 和销售;新能源汽车及其零部件的开发、设计、制造和销售;作为日 产品牌进口汽车在中国大陆地区的总经销商、进口并在国内批发日产 品牌进口汽车及其相关零部件、备件及装饰件,并提供相应的售后服 务;对工程建筑项目实施组织管理;与本公司经营项目有关的技术咨 询、技术服务、信息服务、物流服务和售后服务;进出口业务;其他 服务贸易(含保险代理、旧车置换、金融服务)等 东风有限股东为东风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日产(中国)投资 有限公司,双方各持有东风有限50%股权。 2、关联方主要业务最近三年发展情况 东风有限主要业务涵盖全系列乘用车和商用车、发动机、汽车零 部件等。 3、东风有限与本公司在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均 互相独立。 4、交易对方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指标 2019年度,东风有限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149,435,750,006元, 营业收入为187,871,101,646元。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履约安排 (一)委托加工合同的主要条款 1、合同主体 委托方:东风汽车有限公司 受托方:东风轻型发动机有限公司 2、合同产品 本合同所指的“合同产品”为东风有限拥有雷诺生产许可的代号 为M9T的发动机系列产品(以下简称“合同产品”)。 3、委托加工 本合同所指的委托加工系指合同产品的加工、装配、试验全过程。 本合同委托加工地点为:东风轻型发动机有限公司十堰工厂。 4、委托加工价格 单台委托加工价格=单台目标委托加工费用-单台代采成本差异 单台目标委托加工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东风轻发直接人工成本、制 造费用、折旧、管理费用、物流费用、三包费用、合理利润等。 单台代采成本差异=单台实际代采成本-单台限定代采成本 单台代采成本含原材料成本、仓储费、物流费等。 5、结算方式 付款期为东风轻发开具发票后的3个月内,以银行承兑方式支 付。 6、所有权及风险报酬的转移 合同产品自东风轻发交付至双方协商一致的场所,且东风有限与 东风有限客户共同完成验收后,合同产品的所有权及风险报酬由东风 轻发转移至东风有限。 7、合同期间 本合同自签署之日成立,经双方履行完必要的决策程序后追溯至 2020年1月1日生效,本合同有效期到2029年12月31日止。合同 到期后,如双方无异议,应签署补充协议顺延期限。 在合同有效期内,如双方同意,可另行签署协议提前终止本合同。 8、违约责任 除属于不可抗力事由外,因某一方责任使本合同部分或全部不能 履行时,违约方应赔偿对方发生的相关损失。 (二)东风有限的履约能力分析 东风有限最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和支付能 力,不存在无法收回本次交易款项的风险。 四、该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通过本次交易,可有效利用东风轻发的发动机产能,提升东风轻 发的产能利用率。本次交易定价方式符合行业及相关业务惯例,定价 公允,风险整体可控,不会对公司经营及财务状况造成不利影响。 五、该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1、2020年7月27日,本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接受东风有限委托加工的议案》;关联董事丁 绍斌、李军、Francois Bailly(弗朗索瓦·拜伊)、樊启才回避表决, 该项议案由5名非关联董事表决,并以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 权票0票获得通过。 2、独立董事就本次交易出具了事前认可意见,并发表了独立意 见。 3、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本次交易发表了书面审核意见。 4、本次交易尚须获得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 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行使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5、本次关联交易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六、上网公告附件 (一)经独立董事事前认可的声明 (二)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独立董事意见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关联交易的书面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东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7月28日 中财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