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进扩大投资消费需求。全年下达中央预算内投资资金5776亿元,重点支持保障性安居工程、“三农”建设、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创新驱动和结构调整、社会事业和社会治理、节能环保与生态建设等方面。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券21500亿元,较2018年增加8000亿元。允许将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所筹资金作为符合条件的重大项目资本金,强化重点在建项目和补短板工程资金保障。加大对养老、托育、家政等社区家庭服务业的税费优惠力度,推动文旅休闲消费提质升级。支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对新能源公交车运营给予补贴,对地方建设充电基础设施给予奖励。开展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实现国家级贫困县全覆盖。对农产品供应链体系建设给予补助,重点支持农产品产后商品化处理设施建设和农产品冷链物流发展。 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支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下达农田建设补助资金671亿元,支持高标准农田和农田水利建设。及时拨付生猪调出大县奖励和非洲猪瘟强制扑杀补助资金,支持生猪稳产保供。进一步完善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加大产粮大县奖励力度。支持现代农业产业园和农业产业强镇创建,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深度融合。将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经费纳入中央财政支持范围,重点对中西部地区给予补助。深入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研究出台财税支持政策,推动实施重大区域战略。较大幅度增加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规模,并重点向中西部和困难地区倾斜,进一步提升区域间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支持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贫困地区加快发展。 稳步提高基本民生保障水平。促进扩大就业。支持实施就业优先政策,中央财政就业补助资金支出539亿元,增长14.9%。从失业保险基金结余中拿出1000亿元支持职业技能提升,加快培养各类技术技能人才。职业技能提升和转岗转业培训超过1500万人次。提高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和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税额扣减额度,扩大享受政策优惠的企业范围。持续加大财政教育投入。巩固城乡统一、重在农村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促进学前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发展。全国约1.5亿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除学杂费并获得免费教科书,1900万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获得生活补助,1400万进城务工农民工随迁子女实现相关教育经费可携带,3700万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获得营养膳食补助。设立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扩大高职院校奖助学金覆盖面、提高补助标准,支持高职院校扩招100万人目标顺利完成。提高养老保障水平。出台改革和完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总体方案,推进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养老保险基金中央调剂比例提高至3.5%,22个中西部地区和老工业基地省份全年受益1512亿元。扎实推进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工作。提高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标准,平均增幅约5%。推进健康中国建设。推动全面建立城乡统一的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居民医保人均财政补助标准增加30元。出台罕见病药品等增值税减免政策,支持将高血压和糖尿病门诊用药纳入医保报销、覆盖3亿多患者。强化民生政策兜底。继续提高城乡低保等社会救助水平和优抚对象等人群的补助标准,出台退役士兵社会保险断保接续等解困政策。加大基本住房保障力度。支持棚改开工建设316万套,建档立卡贫困户等四类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135.5万户,27个地区改造老旧小区352万户、3.2亿平方米。开展中央财政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试点。推动文化体育事业发展。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支出147亿元,增长14%。支持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加强文化遗产保护。 深入推进财税体制改革。进一步理顺中央和地方财政关系。积极推进分领域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出台教育、科技、交通运输等领域改革方案。推进中央与地方收入划分改革,保持增值税“五五分享”比例稳定,调整完善增值税留抵退税分担机制,明确后移消费税征收环节并稳步下划地方。完善预算管理制度。加大政府性基金预算与一般公共预算统筹力度,进一步扩大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实施范围。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健全绩效指标和标准体系,继续扩大重点绩效评价范围,加强评价结果应用。持续推进国债管理市场化改革,优化国债品种期限结构。扩大政府财务报告编制试点范围至40个中央部门和36个地方。进一步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全面规范和加强政府购买服务管理。着力推进税制改革。完善增值税制度,初步建立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度。资源税法经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城市维护建设税法、契税法草案按程序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初次审议。研究逐步健全稳定、可持续的地方税体系。积极推动国资国企改革。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全国国有资产管理总体情况。积极推动组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推动完成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改制。进一步理顺国有金融资本管理体制。 不断提高财政管理水平。下大力气抓好预算执行。及时批复年初预算,加快转移支付预算下达,督促地方尽快将资金分解落实到具体项目,尽早发挥资金效益和政策作用。密切跟踪预算执行进展,加强预算执行分析,按照能省则省的原则,将年底前可不再安排的支出节省下来,坚决防止年底“突击花钱”。指导地方根据实际情况,依法做好预算调整工作。强化财政管理基础工作。推进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建设,推动形成全国统一的预算管理规范和技术标准体系。强化国库集中支付资金动态监控,初步建成覆盖各级财政的预算执行动态监控体系。依法接受人大预算监督。落实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关预算决议,坚持解决具体问题与建立长效机制同步推进,及时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审计查出突出问题的整改情况。积极配合人大开展预算审查工作。积极向人大代表通报预算编制工作情况,不断改进完善预算编制工作。加强与人大代表沟通联络,充分听取意见建议,及时回应关切。 总的看,2019年预算执行情况较好,财政改革发展各项工作取得积极进展,为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与社会和谐稳定提供了有力保障。这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的结果,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科学指引的结果,是全国人大、全国政协以及代表委员们监督指导的结果,是各地区、各部门以及全国各族人民共同努力的结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