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2015年1月前入学的全日制师范类专业应届高校毕业生、全日制教育硕士毕业生,属于省内高校毕业的,应提交加盖“福建省教育厅毕业生就业专用章”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原件;属于省外高校毕业的,应提交相应学历层次毕业院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全部所学课程及成绩证明原件(可从本人人事档案中复印并加盖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9)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还应提供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10)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要求提供的其它证明材料。 以上有关证件原件审核后退还本人。所有打印件与复印件统一用A4复印纸,确认后由现场确认点加盖单位公章。申请人提交的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应于受理期限终止前补齐。 (四)审核认定 认定时间:2019年11月1日至11月20日(正常上班时间)。 三明市教育局对各确认点提交的申请人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是否认定教师资格的结论,并将认定结果在三明市教育信息网进行公布。 (五)领取证书 市教育局对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制发教师资格证书,并打印《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由各确认点统一领取后负责通知申请人,申请人按通知时间到指定地点领取《教师资格证书》和一份《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存放个人档案)。 (六)其他注意事项 1.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同一申请人在同一年内只能申请一种教师资格。 2.申请人按认定机构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现场确认和参加体检。因申请人错过申报及体检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机构将无法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3.申请人应在个人承诺书中做出真实无误的承诺,如与事实不符,均属于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行为,一经查实,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将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对申请人做出“撤销教师资格、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教师资格”或“丧失教师资格,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行政处罚。 附件:现场确认点联系方式及发布信息网址 一、现场确认点在各县(市、区)教育局人事股(科),联系方式如下: (1)梅列区教育局人事股,联系电话:8957603; (2)三元区教育局人事股,联系电话:7991700 (3)永安市教育局人事科,联系电话:3600077 (4)明溪县教育局人事股,联系电话: 2818023 (5)清流县教育局人事股,联系电话:5323692 (6)宁化县教育局人事股,联系电话:8715315 (7)建宁县教育局人事股,联系电话:3980030 (8)泰宁县教育局人事股,联系电话:7838419 (9)将乐县教育局人事股,联系电话:2269263 (10)沙 县教育局人事股,联系电话:5855809 (11)尤溪县教育局人事股,联系电话:6324826 (12)大田县教育局人事股,联系电话:7222650 二、各县(市、区)教育局发布信息公告网址 梅列区人民政府网: 三元区人民政府: 永安市人民政府: 明溪县人民政府: 清流新闻网:http:/www.fjqlw.com 宁化县人民政府: 建宁县人民政府网: 将乐县人民政府网: 沙县人民政府-部门专栏-教育局: 尤溪县人民政府网(教育信息栏): 大田县人民政府网: 泰宁县人民政府网: 三明市教育局 2019年9月24日 责任编辑:大白 <上一页1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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