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发展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福建发展高速公路股份有限 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 议案》进行了审查,基于独立判断立场,现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本次公司依照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对公司进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更加客观、 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 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我们同意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福建发展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蔡晓荣) (林 兢) (陈建煌) (吴玉姜) 2019年4月29日 中财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