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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农业农村厅等7部门关于印发《“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2)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采集侠 人气: 发布时间:2020-07-02
摘要:7.支持农产品产地商品化处理设施建设。在现代农业产业园、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特色现代农业示范区、特色农产品优势区等,加强产地预冷、清洗分拣、初深加工、包装仓储等基础设施建设,提升产地农产品商品化处

  7.支持农产品产地商品化处理设施建设。在现代农业产业园、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特色现代农业示范区、特色农产品优势区等,加强产地预冷、清洗分拣、初深加工、包装仓储等基础设施建设,提升产地农产品商品化处理能力和设施设备使用效率。从2020年到2022年,每年建设农产品产地初加工中心250个以上,累计建设1000个以上。

 

  责任单位:省农业农村厅、林业局、海洋渔业局等

 

  (三)加快农产品现代物流体系建设

 

  8.加快完善县乡村三级物流网络。加快推进“快递进村”,鼓励物流配送直接到户,提高农村物流网络连通率和覆盖率,完善县乡村三级物流体系。支持发展共同配送,引导邮政、快递物流、供销合作社、交通运输、益农信息社、电商服务站等多站合一、服务同网,降低农村物流成本。从2020年到2022年,每年建设3000个以上益农信息社等各类农村服务站点,累计达到15000个。

 

  责任单位:省邮政管理局、供销社、交通运输厅、农业农村厅、商务厅、工信厅、林业局、海洋渔业局等

 

  9.加快完善冷链物流体系。抓紧编制实施冷链物流基础设施建设方案,支持在县城及周边建设流通型冷库、冷藏库,配建理货、分拣等冷链配送设施。支持冷链物流园区、大型冷库、原产地预冷设施、信息平台等建设,构建覆盖农产品生产、加工、运输、储存、销售等环节的全程冷链物流体系。对企业投资1000万元(以上),建设集在线交易、信息发布、位置跟踪、技术咨询、产业动态分析等功能于一体的区域性、第三方冷链物流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经主管部门认定后,一次性予以最高300万元补助。支持生鲜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低温物流专区,配建冷藏设施、冷链运输等,对冷库容积3000立方米,总投资300万元(以上)项目,按不高于投资额20%、最高100万元予以补助。支持新建或改造龙眼、荔枝、百香果、葡萄、花椰菜等果蔬小型原产地冷库,鼓励发展智能化移动式冷库,建设食用菌、禽畜、奶制品等特色农产品产地集配中心,对产地预冷集配中心建设总投资50万元(以上),冷库容积2500立方米(以上)的,按不高于投资额的30%、最高50万元予以补助。

 

  责任单位:省发改委、数字办、商务厅、农业农村厅、工信厅、林业局、海洋渔业局等

 

  10.加快完善农产品市场体系。推进农村市场体系建设与改造升级,促进城乡市场发展。支持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集贸市场、生鲜超市、农改超、菜市场、社区菜店等建设改造,补齐基础设施短板,完善本地化、连锁化、信息化的农产品流通网络。从2020年到2022年,每年支持建设或升级改造10个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生鲜超市等。

 

  责任单位:省商务厅、市场监管局、供销社、农业农村厅、林业局、海洋渔业局等

 

  (四)完善农产品网络销售体系

 

  11.开展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创建。加大力度开展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县创建,指导推动示范县以农产品上行为重点,加快完善农村流通基础设施与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体系,推进与农产品出村进城的有机衔接,相互促进,形成线上线下融合、农产品进城和工业品下乡畅通的现代农村市场体系。到2022年,完成全省所有县(市)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县创建。

 

  责任单位:省商务厅

 

  12.构建网络销售服务体系。积极推动县级农产品产业化运营主体牵头联合全产业链各环节市场主体、带动小农户,统筹推进生产、加工、品牌、标准、品质控制、金融、物流、培训等服务,加强供应链管理和品质把控。综合利用线上线下渠道,大力发展多样化多层次的农产品网络销售模式。推动传统批发零售渠道网络化,引导各类平台积极开展特色农产品网络展销。支持在市区、县城设立优质特色农产品直销中心或运营中心,推动农产品进城直销,促进全省各地特色农产品上线销售。从2020年到2022年,全省农产品网络零售额年均增长10%以上。

 

  责任单位:省商务厅、农业农村厅、工信厅、林业局、海洋渔业局、市场监管局、供销社等

 

  13.创新农产品电商发展模式。大力推广网络直播、网红带货、“短视频+网红”等新模式,探索生鲜农产品网上直销、“时令预订”“网订店取”等业务。支持中央厨房建设,构建“互联网+食材供应+中央厨房+冷链配送”新型运作模式,鼓励发展团餐配送、食材配送等服务。推进电子商务与农产品生产加工、乡村旅游、乡村文化等农村一二三产融合发展,探索开展农产品众筹、订单农业、创意农业、认养农业、观光农业、云农场等模式。

 

  责任单位:省商务厅、农业农村厅、文旅厅、林业局、海洋渔业局、数字办、供销社等

 

  14.推进农村“双新双创”。鼓励农业科技人员、大中专毕业生、大学生村官、返乡青年等开展创业创新,领办创办农产品电商孵化基地、创客空间等,培育一批创业创新典型县、优秀带头人,支持农村创业创新园区、农村互联网创新创业孵化实训基地建设。从2020年到2022年,每年创建“双新双创”园区(基地)100个,累计创建300个以上。

 

  责任单位:省科技厅、发改委、人社厅、农业农村厅、林业局、海洋渔业局等

 

  (五)大力培育多元化市场主体

 

  15.培育壮大市场运营主体。大力实施农业产业化省级重点龙头企业培育工程、农民合作社规范提升行动、家庭农场培育计划,培育一批农商对接、农超对接的骨干企业,广泛参与农产品出村进城服务。支持大型批发市场、商超连锁店、品牌连锁店、城乡农贸市场等,积极参与工程实施运营。鼓励电商企业、互联网企业拓展涉农电子商务业务,推动多元化市场主体共同发展。从2020年到2022年,每年新增省级以上重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30家、农民合作社示范社1000家、示范家庭农场500家以上,累计培育省级以上重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1000家、农民合作社示范社6000家、示范家庭农场4000家以上。

 

  责任单位:省农业农村厅、发改委、商务厅、林业局、海洋渔业局等

 

责任编辑:采集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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